1、別人在你不知道情況下,用你的身份證貸款,別人涉及到違反《居民身份證法》。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2、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3、根據(jù)《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4、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