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光做好前期工作是萬萬不夠的,在購買后還需注意以下五大常識,才能讓你更充分地享受到保險保障。

一、不親筆簽名易讓保單無效。投保單上有風險提示語和投保人簽名,都需投保人親筆抄寫和親筆簽名。如果任由業(yè)務員或其他人代寫代簽,將導致保險合同無效并可能被拒賠。此外,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二、正確享受猶豫期權利。猶豫期是指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合同之日起,給予消費者10日~15日內的時間,考慮是否繼續(xù)持有該保險單。若在這期間內退保,投保人可無條件解除合同,保險公司扣除保單工本費后,退還投保人已交納的全部保費,并且不得對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行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接聽回訪電話不能馬虎。應利用回訪時機,核實保單信息和享有權益,確認購買的保險產品是否符合購買意愿。

四、個人信息變更應及時告知。投保人如果更換電話號碼、搬家,應及時致電保險公司,或登錄保險公司網站,或到柜面辦理變更,避免失聯(lián)而無法正常享受保險保障。

五、莫生“騙賠”念頭。有極少數人,總想把保險當成補償損失甚至發(fā)財的捷徑,如有的先出險后投保,有的隱瞞病史帶病投保,有的制造虛假的保險事故,有的涂改、添加或偽造修車、醫(yī)療等發(fā)票和證明,這些都屬于騙賠的范圍,是觸犯法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