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述

本月通過大數據輿情系統(tǒng)共歸集有關媒體傳播量較高的失信案例334件,主要涉及套路貸、不合格產品、電信網絡詐騙、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廣告/虛假營銷、食品安全、法院判決不執(zhí)行、傳銷、非法集資/集資詐騙、虛假數據等行為。

不合格產品的產品類別主要集中在裝修建筑、兒童用品、汽車、醫(yī)療器械和服飾鞋帽、日化用品等方面。當前,不合格產品主要表現出“網絡版”與“線下版”產品質量差距大、虛夸功能并制造“黑科技”噱頭、大品牌及知名產品質量問題不時出現等特點。報告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注意認清產品標識、合格證明等信息,注意提前了解所選品牌,并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買產品,隨時保留維權依據,發(fā)現問題及時舉報。

暑假即將到來。報告建議廣大學生及家長注意并提前防范學生暑期參加課外培訓和兼職實踐活動可能遇到的培訓機構及其教師不具備資質、虛假廣告宣傳、不兌現承諾、“黑中介”、騙取押金、侵犯盜用個人信息、網絡兼職詐騙等各類失信風險。

一、媒體曝光失信案例分析

(一)失信主體類別分布

5月份,通過大數據輿情系統(tǒng)對主要媒體曝光的失信案例進行監(jiān)測,共歸集有關媒體傳播量較高的失信案例334件,共涉及383個失信主體。其中,失信主體為企業(yè)的有301家,占比78.59%;失信主體為自然人的有66人,占比17.23%;失信主體為事業(yè)單位的有8家,占比2.09%;失信主體為社會組織的有6家,占比1.57%;失信主體為政府的有2個,占比0.52%(見圖1)。

(二)失信行為類型分布

從失信行為類型看,5月份失信案例主要涉及套路貸(10.78%)、不合格產品(9.28%)、電信網絡詐騙(8.68%)、侵犯知識產權(6.89%)、虛假廣告/虛假營銷(6.89%)、食品安全(5.99%)、法院判決不執(zhí)行(4.19%)、傳銷(3.59%)、非法集資/集資詐騙(3.59%)、數據造假(2.99%)等行為,上述十類失信行為的案例數量合計占總數的62.87%(見圖2)。

(三)失信主體地域分布

從收錄案例所涉事件主體的地域來看,5月失信案例主要集中在北京、廣東、浙江、江蘇、上海等地區(qū),以上五個地區(qū)合計占比達到52.45%(見圖3)。

二、重點失信風險提示——套路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fā)的《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套路貸”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等相關協(xié)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或暴力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行為。

(一)本月媒體披露套路貸失信典型案例

案例二:可怕的“套路貸” 1萬貸款半年變身400萬

浙江的王某因生意出現困難急需幾千塊錢周轉,正發(fā)愁時接到了自稱是小額貸款公司的電話,直接報出了王某的名字,問他是否需要借錢,只要在網上提交資料進行審核,就能放款。這家網貸公司犯罪團伙的客戶資源大多來自一個網絡平臺,他們花費四五萬元在平臺上購買賬號,就能獲取包含姓名、手機號、身份證信息在內的各種客戶資料,平均一份客戶資料只要十幾塊錢。王某就是因為這樣被網貸公司“盯上”的。而且,這家網貸公司向王某開出的30%的砍頭息,并不是最高的。張某第一次向嫌疑人借款時,對方收取的砍頭息為50%。

辦案民警表示,“套路貸”因“套路”得名,與普通的高利貸相比,嫌疑人多了行騙的環(huán)節(jié)。他們會以提高貸款額度為名,引誘借款人繼續(xù)貸款,以貸養(yǎng)貸?!捌鋵嵢绻杩钊说谝淮伟彦X還上就不再借了,放貸公司也就沒辦法了。只要借款人繼續(xù)貸款,利滾利,很快小貸就變成了巨債?!庇捎谝鄣舾哳~的砍頭息,借的本金越多,損失的利息就越多。

(二)涉套路貸失信風險企業(yè)及地區(qū)分布

5月份媒體披露涉套路貸失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16家企業(yè),分布在廣東、湖南、海南、山東、云南、內蒙古、安徽、湖北等省份(見表1)。

(三)套路貸失信行為的主要特征

1、有組織、公司化運營的團伙犯罪

參與套路貸犯罪的主體往往是團伙犯罪,且涉案人員眾多。以公司名義運營的犯罪團伙,為了掩人耳目,往往會配置十分嚴密完整的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有的公司整體分工井然、運營有序,不僅配備了平臺維護部、業(yè)務部、財務部、法務部等,還引入了前、后端風險防控機制,更有與其合作的中介公司和社會專業(yè)討賬組織。

2、犯罪手段多樣化、流程化明顯

套路貸犯罪分子往往以理財公司、投資公司、民間小額借貸公司開展金融借貸業(yè)務為幌子,通過有計劃的分工合作,分別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階段實施物色被害人選、誘騙簽訂合同、制造違約、借新貸還舊貸、制造銀行流水等行為。在順利讓借貸者違約、做實虛高債務后,便開始使用暴力或“軟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乃至整個家庭償債,占有被害人財產。

3、以專業(yè)法律、金融知識和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為依托

從物色被害人開始到簽訂合同、收取利息、債務催討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配置了十分專業(yè)的從業(yè)人員。例如,聘請法律顧問參與合同策劃,偽造對己方有利的證據,鉆法律空子;從業(yè)人員中既有在大型網絡公司工作的經歷,也有互聯網金融專業(yè)出身的人,還有的深諳現代企業(yè)管理;通過招聘網絡技術專業(yè)人員,研發(fā)大數據分析技術,對“上鉤”的用戶信息進行大數據模型分析,區(qū)分其“可騙價值”以便“精準套路”,決定打借款人哪個聯系人的電話,或者采取哪種方式進行催收,以及下一步催收計劃,甚至引入人臉識別技術來驗證借款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屬實。

4、借款周期短利息高

許多套路貸都規(guī)定了7天或者14天的借款周期,也就是常說的“714高炮”。這種產品的利息往往要高出年化率36%的紅線,有的高達36%的幾十倍甚至幾百倍。消費者在貸款時需高度留意借款周期,如果遇到類似產品應及時拒絕,以免跌入陷阱。

5、軟硬兼施、暴力催收

對無法歸還高額債務的借貸者采取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恐嚇、毆打等暴力手段追討債務,是套路貸犯罪分子的主要催收手段。例如,上門潑油漆、非法囚禁、恐嚇威脅、惡意P圖群發(fā);以公布被害人隱私或者上門惡化被害人名聲相要挾,逼迫受害女性到“夜場”、KTV、酒店等娛樂場所進行“賣淫還貸”,甚至將其賣給境外強迫賣淫團伙,從事有償“陪侍”、強迫賣淫、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但賣淫所得永遠還不清欠債;還有的犯罪分子對借貸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四)套路貸的常見“套路”

套路1:尋找生存土壤,身披“合法外衣”

為了騙取借款人上鉤,“套路貸”戴上了各種面具:一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行套路之實。不法分子一般假借小額貸款公司名義,以“快速放貸”“無抵押”等為誘餌,通過推送網絡廣告、散發(fā)宣傳單等方式招攬借款人。還有不少公司入駐高檔寫字樓,披上“互聯網企業(yè)”的華麗外衣,且設置了高度嚴密分工的內部組織架構,營造正規(guī)企業(yè)的假象,甚至有的還到了吸引不知情的高校學生前來設立學生實習基地的地步。二是精心設計借款合同,有些合同甚至出自熟悉專業(yè)的法律人士,具備合法借貸的要件。這種“天衣無縫”的騙局,不僅令借款人難以準確區(qū)分,也增加了司法辦案難度。

套路2:故意制造違約,提高還款難度

“套路貸”犯罪分子最居心叵測的是讓借貸者一直都處于無法還清債務的狀態(tài)。例如,故意扣留借款人房產證致使其無法向銀行貸款,而未能按期歸還欠款;當事人被誘騙簽訂空白合同、同意陷阱條款后,犯罪分子往往在還款日到來前夕通過電話故障、系統(tǒng)信息錯誤、系統(tǒng)維護、人不在本地、突然“失聯”等方式,致使借貸者“被逾期”。這種主觀故意造成的借貸者違約,提高了借貸者還款難度,進而達到索取高額滯納金、手續(xù)費,最終非法占有借貸者財物的目的。

套路3:游說被害人以貸還貸,惡意壘高債務

通過惡意制造違約和逾期等方式導致借貸者無法按期還清債務并累積高額滯納金后,犯罪分子往往會給“永遠還不清債務”的借貸者提供以貸養(yǎng)貸的“平賬”方法,不斷惡意疊高借貸者債務。例如,將借款人介紹到其他貸款公司,讓借款人借新錢還舊賬,或者直接逼迫借款人簽下虛高的欠條,或者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和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借貸者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

套路4:逼迫受害人簽訂含高額“砍頭息”的“陰陽合同”

大多數套路貸都看中了有大量借貸者有融資需求卻得不到正規(guī)融資渠道的現狀,再加上其瞄準的大多都是對套路缺乏識別能力的學生群體、老年群體下手。在此背景下,犯罪分子往往以高額的“砍頭息”來牟取暴力,借貸者迫于急需用錢的壓力只好“順從”?!翱愁^息”是指放貸方以利息、手續(xù)費、管理費、保證金等名目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一部分錢,卻以未扣除前的本金計算貸款利息,變相突破法定民間借貸利息上限的行為。例如借款金額是10萬,放貸方扣除2萬手續(xù)費后,實際借貸人僅得到8萬元,但借款合同卻簽的是10萬,利息也是按10萬本金計算,變相提高了貸款利率,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

套路5:多“馬甲傍身”導致消費者“被貸款”

在日常高頻消費場景中,經常會有“被貸款”的現象發(fā)生。例如,在票務平臺上買火車票,卻被平臺默認綁定某消費貸產品來分期付款,購票者糊里糊涂變成貸款人;在網購平臺一鍵下單進入支付環(huán)節(jié),平臺自動置頂推薦其自行開發(fā)的消費貸入口,用戶一旦使用,就會在不知不覺中背上一筆新的還貸任務。這些套路貸往往沒有清晰的標識,且常常隱藏在教育培訓、生活繳費、醫(yī)療美容、手機充值等各類消費中,消費者很難辨認出其花式“馬甲”,往往導致“被分期”。常見的“套路貸馬甲”主要包括“車貸”“房貸”“消費貸”“教育分期”“美容佳麗貸”“身份證貸款”“不押車貸款”“不抵押私貸”等。

套路6:偽造“證據鏈”以“顛倒黑白”

犯罪分子在偽造“證據鏈”方面無所不用其極,例如利用“出借人”空白合同,虛簽的借款合同、復印混淆真假原件等手段,通過所謂的“談判”“協(xié)商”“調解”或民事訴訟等方式達到謀取或控制被害人資產的非法目的。

套路8:貸款前強制要求購買服務或產品

有些借貸平臺必須先花費幾百塊錢購買會員才能使用。有些借貸平臺貸款之前會強制性讓借貸者默認買產品,比如貸款5000元錢時平臺會強制要求借貸者先購買1500元的另一款產品才能放款,這1500元的產品往往只是一個手串等價值只有幾十塊錢的小物件,借貸者購買之后,下放3500元本金,最終是按5000來還。還有平臺在給貸款人放貸時,會強制性讓貸款人默認30%的本金以商城代金券的方式返到貸款人的賬戶,剩下70%的本金打到銀行卡上,其實商城上的產品往往遠高于市場價,導致這張代金券根本無法使用。

(五)套路貸失信風險防范措施

1、注意保留證據,仔細閱讀合同

一是從最開始接觸借貸平臺或相關人員時,應注意保存錄音,以防被銷售人員過度承諾等所迷惑,并隨時截圖或保留對方聊天、轉賬等記錄,證明對方的套路貸行為,尤其是對方對各種款項的解釋。二是仔細閱讀銷售合同條款,看清合同有無附件內容,簽約后保留書面合同。如果發(fā)現借款本金和合同上標明的本金不一致時,消費者應高度警惕陷入套路貸。三是如對方提供空白信息貸款合約,要求合約對首付數額、貸款數額、還款期限明確載明。同時最好在懂合同的人士陪同下簽訂合同,謹防合同中的各種“坑”。四是問明合同之外或購買該產品所包含的其他費用,掌握自主權。

2、盡量通過正規(guī)渠道獲得資金

消費者辦理借款、貸款時,應盡量通過銀行或有關部門認定的貸款機構進行貸款。同時,應高度警惕貸款機構提供的“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等試圖說服借貸者的所謂“證據”。在借款前,可嘗試通過“信用中國”等網站查詢借款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的信息,如果發(fā)現曾出現過行政處罰等失信行為,或頻繁與有過多次失信記錄的企業(yè)合作和關聯,或在近期頻繁變更企業(yè)名稱、企業(yè)股權等情況,應引起高度警惕。

3、警惕“無抵押貸款”等誘導性用語

犯罪分子往往以“無抵押貸款”“一秒放貸”等用語對急需用錢的潛在借貸者進行虛假宣傳,但實際上所謂“無抵押”只是誘導被害人進入陷阱的“套路”,實質是先引其“上鉤”,再以流程化、步驟化的方式讓借款人最終由所謂“無抵押貸款”到不得不以自己或親人的房產、車輛等財產來還債,實現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真實目的。

4、準確認識貸款利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護;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貸款年利率24%~36%之間的是自然債務區(qū),不受法律強制保護。消費者應充分認識超高年利率存在的風險。

三、重點失信風險提示——不合格產品

(一)本月媒體披露不合格產品失信典型案例

案例一:便宜的“快時尚”不再時尚 質量差成最大痛點

媒體調查發(fā)現,Forever 21品牌所屬公司永遠二十一商業(yè)(上海)有限公司涉及16項行政處罰。2019年的兩項處罰中,處罰理由為“該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此前,該公司還多次以“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處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yè)有限公司的服裝品牌H&M在中國也頻頻出現質量問題,去年以來因質量問題被處罰了5次。

案例二:“網售款”兒童家具不應成“劣質”代名詞

六一前夕,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協(xié)會專門對網售兒童學習桌椅進行了比較試驗。檢測發(fā)現,20套兒童桌椅中,13種學習桌,8種學習椅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樣品整體不符合率竟然高達52.5%。主要涉及有銳利的邊緣尖端、有危險的孔隙及間隙、抽屜桌臺不夠安全穩(wěn)定等安全隱患。

此次兒童家具比較試驗樣品全部取自電商平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中,涉及6個電商平臺的32家網店。其中天貓店鋪13家,京東商城6家,亞馬遜4家,蘇寧易購3家,1號店3家,國美2家。一些不符合標準的兒童家具還是在電商平臺里銷量靠前的“爆款”產品。

(二)涉不合格產品失信風險企業(yè)及地區(qū)分布

5月份媒體披露涉不合格產品失信典型案例主要涉及22家企業(yè),分布在浙江、河南、北京、陜西、福建、上海、遼寧、湖北、天津、廣東等省份(見表2)。

(三)不合格產品失信行為的主要特征

(四)本月媒體披露不合格產品涉及的主要產品類別

從產品類別來看,本月媒體曝光的31個失信案例中,裝修建筑、兒童用品、汽車、醫(yī)療器械和服飾鞋帽、日化用品等類別的產品質量問題披露較為集中(見圖4)。

裝修建筑產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8個,其中已處置案例4個,另有4個案例未處置。案例主要表現在購房交房、樓盤裝修、酒店房屋、廣場地面、裝飾涂料等產品的質量問題。如大風吹落墻皮被質疑建筑質量;防盜門抽檢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鋼板厚度不達標、鎖具缺乏保護、防破壞性能差;酒店客房天花板半夜突然掉落“砸醒”住客;每平米近萬元的精裝修樓盤貨不對版、偷梁換柱;水性科天產品連續(xù)兩年被檢不合格;小區(qū)廣場突現百余平方米塌陷;多個廠家建筑裝飾涂料產品不合格;新房未入住就掉墻皮露電線等。

汽車產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6個,其中已處置案例2個,未處置案例4個。其中西安利之星奔馳漏油事件自4月初以來一直處于輿論頂峰,事件焦點雖然在車主維權一事上,但問題的根源則是進口的奔馳CLS300型運動轎車還未出4S店即出現漏油事件。西安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5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該輛進口奔馳在出廠前就存在問題,系“裝配過程中將機油防濺板固定螺栓遺落在發(fā)動機內”所致,實屬質量問題。與此同時,5月份媒體披露的品牌豪車質量問題案例環(huán)比顯著增多,且具有較強的代表性。例如,“116萬買的路虎沒出店門就現故障提醒”、“人人車賣水泡車,10分鐘完成249項檢測”、“媒體披露國產汽車品牌眾泰旗下z700款車被消費者曝出存在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起亞和現代汽車制造商召回超百萬輛,自燃、漏油等質量問題嚴重”等事件。

醫(yī)療器械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3個,均為已處置案例,主要發(fā)生在天津、河南和遼寧,涉及賽諾醫(yī)療、歐姆龍等大眾熟知的醫(yī)療品牌。其中,被查出問題的產品包括賽諾醫(yī)療科學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產品冠脈支架BuMa支架,且連續(xù)3年被查出問題,累計發(fā)現24項缺陷或問題點,該產品還曾獲“國家重點新產品”、“天津市殺手锏產品”等稱號。此外,還有河南省三家衛(wèi)材和醫(yī)療器械公司被檢查出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壓力差不符合標準等問題,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歐姆龍等品牌的電子血壓計被查出標識要求項目不合格。

服裝鞋帽、日化用品方面,失信典型案例共有4個,其中已處置案例3個,未處置案例1個。5月最為典型的服裝鞋帽類產品問題是防水抗菌等功能性服裝的質量問題,這些功能性產品往往在功能標簽上標識具有包括免熨、抗菌、吸濕吸汗、速干、防水透氣、防紫外線等功能,但卻被有關部門檢查出高達32%的不合格率。這些功能性服裝涵蓋了多個高端品牌,不僅有的被檢查出含有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質,還被檢測出防水性差、安全風險高、不具備標識所宣稱的功能等各類問題。潔牙器、牙刷等日用問題產品來自大型跨境電商和國際知名品牌。如本月披露的“700多元潔牙器質量售后問題多,亞馬遜最暢銷商品頻遭投訴”、“隆力奇、竹鹽等45組牙刷存質量問題”等事件。

(五)不合格產品失信風險防范措施

一是注意認清產品標識、合格證明。缺少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地址的產品,切忌盲目購買。

三是注意要在正規(guī)渠道購買。各品牌官方旗艦店及其網店、官方授權的正規(guī)專賣店及專柜、各大知名購物平臺等對產品質量的管控及售后保障服務相對較為完善,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也易于維權。消費者不要貪小便宜,選擇不正規(guī)的渠道購買產品。一方面容易買到假貨,另一方面發(fā)現產品質量問題難以維權。

四是保留證據,依法維權。在購買產品后的一段時間內,盡量保存好有關該產品的所有憑證,包括銷售合同、發(fā)票、交易憑證、購買票據、吊牌或說明等,在出現質量問題時,作為維護自身利益與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發(fā)現產品質量問題后,消費者可選擇要求銷售者換貨或者退貨,并注意收集與銷售者溝通協(xié)商過程各類證據,以便協(xié)商不成時向有關部門投訴,必要時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失信風險預警

(一)暑期培訓風險預警提示

暑假開始倒計時,為了不“輸在起跑線”上,將孩子送進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很多家長的選擇,這也帶來了中小學生課外培訓市場的異?;鸨=逃嘤柌幌衿渌恍┬袠I(yè),具有標準化的質量管理、監(jiān)控、檢驗和追溯系統(tǒng)。大多數教育消費者,普遍缺乏對質量和服務的明確認知,這就讓很多以營利為目的的培訓機構鉆了空子。

1、失信風險預警

在培訓機構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家長追求孩子分數最高化的雙重驅動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亂象叢生,對學生、家長和學校都存在很大的影響和沖擊。

一是師資隊伍“魚龍混雜”。暑期給孩子報課外培訓班,很對家長都特別看中“名師”這一關鍵因素。為此一些培訓機構為了吸引更多的學生資源,在招生簡章上說學校課程都是由某某名校的名師來講,可實際到了課堂上,卻發(fā)現老師們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比如泉州晚報、金陵晚報等多家媒體在走訪培訓機構后發(fā)現,培訓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情況普遍存在,其中不少老師竟是在校學生兼職。

二是辦學資質“無證無照”。按照有關規(guī)定,校外培訓機構獲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之前,必須將教學內容在教育部門備案。教育部2018年5月發(fā)布的數據顯示,在摸排的近13萬所校外培訓機構中,無證無照的占三成,部分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或證照不齊全,存在超綱搶跑和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四是培訓合同“暗藏陷阱”。一些教育培訓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減輕經營者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的嫌疑。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機構的時候,一定要慎重選擇,尤其是要認真簽訂合同,把有關服務的內容、費用、質量、方式和退費事項都寫進合同內容,萬一權益受到損害,方便維權。

六是消防安全“隱患重重”。不少家長還反映,校外培訓機構的分布從校園周邊到大街小巷,從臨街門面到居民住房,從單元樓到倉儲間,幾乎搶占了所有人群易聚集的地方,消防隱患、食品安全等問題讓人擔憂。

2、防范措施提示

針對校外培訓存在問題,我們在整理分析媒體、教育部門等有關提示的基礎上,提醒廣大學生家長,鑒識和選擇民辦培訓機構,要注意以下五點:

一是查看機構資質。學科類培訓首先要核實是否持有地方教育部門頒發(fā)的《辦學許可證》,并持有民政(非營利性)或市場監(jiān)管局(營利性)登記證。家長要認真閱讀培訓機構的信息公示欄。培訓機構應在顯著位置公示《辦學許可證》和登記證正本。是否持有教育部門蓋章并頒發(fā)的《辦學許可證》是合法與非法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最根本的區(qū)別。同時要看清辦學許可證的注冊地址是否與辦學地點一致,招收學生的年齡段、培訓范圍與辦學許可證規(guī)定的是否一致,還要留心辦學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否超出(如果出現與辦學許可證不一致的培訓機構也是不合法)。

三是不要輕信招生廣告。對于一些培訓機構的廣告中宣稱的諸如“最好”“最權威”“官方指定”“保分保過”等內容要認真核實,避免輕信。有些培訓機構宣傳“某某學生考入某某名校”存在移花接木、子虛烏有等夸大宣傳情形,也不要輕信。

四是考察辦學場所安全性。設置在大廈上的培訓機構,建議選擇樓層低的。要察看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消防栓等配備和檢查是否到位;在公共通道上監(jiān)控是否正常運行。詢問在校教師和學生有沒有經常開展安全培訓和演練。

五是仔細簽訂書面合同。選擇培訓機構交費前,一定要簽訂培訓合同。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要看清培訓機構合同公章是不是與證照注冊一致且在有效期,確認無誤后再簽字;交費時應索要合法的稅務票據,拒收不受法律保護的收據。合同和繳費憑證應妥善保管,一旦涉及退費時需出具。

3、監(jiān)管建議

近年來,有關部門持續(xù)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jiān)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完善的問題。為此,建議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兩方面:

一是健全培訓機構定級評價制度。部分媒體反映,目前教育部門每年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年檢并進行粗略定級,不能完全反映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消費者很難根據簡單的定級分辨出培訓機構優(yōu)劣。建議制定更為詳細的年檢標準,并可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規(guī)模、當年度業(yè)務行為、培訓內容和學生反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打分并向社會公示。通過政府評定和社會機構評價相結合,能夠更真實的反映出校外培訓機構的質量,方便學生選擇。

二是健全信用分類監(jiān)管機制。對已經經過合法審批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已進行注冊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在官方媒體公布白名單,并及時更新其日常監(jiān)管和年檢情況。對于符合“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培訓機構,將其納入“黑名單”,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培訓機構“黑名單”信息推送有關單位并向社會公開,按照規(guī)定實施聯合懲戒。

(二)暑期兼職風險預警提示

隨著一年一度高考的順利結束,高三畢業(yè)生迎來“最長暑假”,如何度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成為了很多學生思索的問題。同時,還有許多在讀大學生準備利用假期參加社會實踐、兼職打工。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暑期學生求職心切的心理,以“職業(yè)中介”等為名義的騙局頻頻出現:“黑中介”發(fā)布虛假信息亂收費,無協(xié)議交納押金,侵犯盜用個人信息,網絡兼職詐騙等行為,讓不少學生“被套路”,利益受損。

1、失信風險預警

二是兼職刷單“套路深”。刷單兼職是暑期兼職詐騙的高發(fā)區(qū),不法分子利用學生用戶想要舒適兼職的心理,發(fā)布刷單任務,在結算時他們則以“系統(tǒng)識別結算”“當天任務未完成”為由,不斷向受騙者收取保證金或先行費用,名為刷單,實為詐騙。并且,所謂的刷單行為在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已經被界定為“違法行為”。此外,市面上還出現了類似傳銷的“會員制刷單”詐騙。詐騙分子會向學生主動推薦暑期兼職并一再承諾安全可靠,學生入會需要填寫個人資料和上傳身份證照片,并繳納一定的會員費。在之后的流程中,新入會的學生只要拉進新會員就會有相應分紅。這種“拉人頭”的方式實質上就是傳銷的變形,而填寫的個人信息也將成為他們威脅受害者的利器。

四是無底薪收入“靠提成”。許多商家習慣于在暑假期間招聘學生做兼職業(yè)務員,但卻宣稱兼職業(yè)務員都沒有底薪,“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許多學生應聘這樣的工作后,雖然付出了辛勤的勞動,但往往因為產品推銷難度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無一成交,最終自己一分錢工資都沒拿到。而一些工廠的流水線上,也充斥著“無底薪,靠計件”的招聘行為。

2、防范措施提示

暑期兼職對于學生而言是一次難得的鍛煉機會,只是在尋找兼職的時候不能“一頭熱”,必須冷靜分析,謹防兼職騙局,根據有關部門發(fā)布的提示信息,提醒廣大學生在挑選暑期兼職崗位時,要牢記以下“四個要點”:

一是謹慎選擇兼職平臺。不要隨意從各種無保障的渠道上選擇工作,如QQ或網絡廣告電話、刷單兼職群等渠道。建議大家從靠譜平臺選擇暑假工,采用多重篩選機制,確保崗位信息的安全可靠。

二是謹防個人信息泄露。詐騙分子為了博取用戶的信任,會避免在招聘信息上提及收費事宜,甚至會強調“免會費”等字眼。他們通常會讓兼職人員先嘗試完成一個簡單的任務,后才慢慢提出各種收費的項目。注意,正規(guī)的兼職一般是不存在提前收費的操作,所以在面對“交錢”“抵押個人身份證”等要求的時候,大家務必多留心眼,謹慎拒絕。

三是謹防不實廣告宣傳。不需要專業(yè)技能,可以自由安排時間又能輕松“暴富”的兼職肯定是有貓膩的,尤其是標著“輕松賺”等字眼的兼職更要留心。在不確定薪酬的情況下,可以先在正規(guī)的求職網站上搜索相關崗位,了解平均正常的時薪和合理要求,作為薪酬的參考。

四是謹慎簽署完備紙質協(xié)議材料。大學生兼職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權責明確的書面協(xié)議書,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傷害賠償、勞動條件等,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通過中介求職要留意其是否正規(guī),正規(guī)中介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都是可以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查詢的。

3、監(jiān)管建議

當前兼職招聘信息多由網絡平臺發(fā)布,其信息真假難辨,給求職者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帶來風險。對此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網絡兼職招聘平臺監(jiān)管:

一是明確招聘平臺責任,實施信用監(jiān)管。建議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網絡虛假信息監(jiān)督管理的制度和明確信息發(fā)布平臺的責任,倒逼平臺對職位信息真實性審核的主觀能動性,建立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讓互聯網招聘平臺真正成為更多求職者的好幫手??煽紤]建立招聘平臺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對招聘平臺進行差異化監(jiān)管。

二是建立健全多部門協(xié)作機制。學生兼職因為身份的特殊而與一般務工人員不同,更需要社會和相關部門的保障和引導,例如社區(qū)、勞動部門、教育部門和學校等可以合作搭建平臺,為學生在假期提供更加穩(wěn)定、安全的招聘渠道,同時監(jiān)督用人單位合法按約定用工,為學生兼職撐起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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