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高限額后,可以提取多少公積金?

提高限額后,職工可按月提取額度由原來的每月最高4000元提高至6000元。職工家庭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每月6000元提高至9000元。

2. 哪些群體可以享受提高后的限額?

在遼寧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且租賃住房的,均可享受提高后的限額。

3. 提高限額的目的是什么?

提高租賃住房公積金提取限額,是為了緩解職工租賃住房的壓力,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困難,促進(jìn)住房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4. 如何申請?zhí)岣呦揞~?

職工可通過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zhí)岣呦揞~。職工需提供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或收據(jù)、身份證等材料。

5. 提取公積金有哪些限制?

提取公積金需滿足一定條件,比如職工已繳存公積金滿12個月、提取用途符合公積金管理?xiàng)l例的規(guī)定等。

6. 提取公積金后,是否存在罰息的情況?

提取公積金不影響職工的公積金正常繳存和貼息,提取時不收取罰息。

7. 提高限額對公積金管理是否有影響?

提高限額后,職工提取公積金的總額度增加,可能會對公積金的收支平衡產(chǎn)生一定影響。但遼寧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采取措施,確保公積金體系平穩(wěn)運(yùn)行。


?。ㄖ校┲弊》抗e金繳存職工:

按照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新的沈陽市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標(biāo)準(zhǔn),現(xiàn)將新調(diào)整的職工租賃住房申請?zhí)崛∽》抗e金限額公布如下:

職工家庭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以承租房屋所在地為標(biāo)準(zhǔn),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陽市區(qū)的,限額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4個縣(區(qū)、市),限額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本通知從2020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本年度內(nèi)已辦理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業(yè)務(wù)的不再追溯。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