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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之后房屋貸款如何處理?不少朋友想買房但是手頭上資金不夠時,會考慮向銀行申請貸款買房。我們知道在買房時會與開發(fā)商簽購房合同,但是有些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不少朋友可能會解除購房合同,那么。退房之后房屋貸款如何處理?

1.按揭貸款合同是否已解除

按揭貸款合同的訂立,是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條件的。但是,購房者與貸款銀行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與開發(fā)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系,兩者雖有關系,但完全是兩種獨立法律關系。貸款合同并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從合同,并不完全依附于房屋買賣合同。曾先生以解除了房屋買賣合同為由拒絕還款得不到法律支持,僅僅是當事人自行消滅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貸款合同并不必然跟著消失效力。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25條第2款還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端痉ń忉尅芬?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情形下,得以解除貸款合同,而不是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情形就解除貸款合同。所以,并非只要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消失,貸款合同就一定要解除。也就是說購房者必須經(jīng)法定程序,以司法途徑提出解約主張,確認房屋買賣合同效力消失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后,才能解除貸款合同。如果不是這種途徑,貸款合同仍然維持效力,購房者仍然應該向銀行還款。

2.合同解除后的責任分擔

《商品房預售合同》經(jīng)司法途徑被確認解除后,曾先生有權申請解除借款擔保合同,銀行因按揭貸款合同解除而受之損失,可要求購房人予以賠償。因按揭貸款合同的解除系開發(fā)商違約導致房屋買賣合同解除,購房人向銀行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最終應由開發(fā)商承擔。

銀行、開發(fā)商、購房者之間存在一個房屋買賣關系和一個借款關系。如果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時,購房者應該及時和銀行取得聯(lián)系,協(xié)商解除借款合同。同時在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訴訟中,應該把借款關系一并解除,以免日后出現(xiàn)被銀行追款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