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

公告規(guī)定,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為每月20061元,繳存下限仍為每月521元,調整后的繳存上限比2022年提高了1338元。

實行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公告明確,對2023年6月30日前已購住房且符合條件的職工,繼續(xù)執(zhí)行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及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

公積金貸款利率有所下降

按照規(guī)定,2023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5年期及以下從2.75%降至2.65%,5年期以上從3.25%降至3.10%。

提高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便利度

公告提出,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流程,簡化提取業(yè)務申辦材料,實現(xiàn)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跨省通辦。

加強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

公告要求,加強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使用,確保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健康運行。

健全配套政策

為配合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溫州市將健全公積金核發(fā)、監(jiān)管、資金運營、信貸管理等配套政策,保障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平穩(wěn)運行,更好服務職工住房需求。

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公告強調,要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讓職工充分了解新政策內容,提高公積金政策知曉率、覆蓋率和滿意度,有效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精神,進一步改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防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資金流動性不足風險,緩解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供需矛盾,更好地發(fā)揮住房公積金的制度保障作用,經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若干業(yè)務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貸款最高、最低(保底)額度及確定方式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和最低(保底)額度的確定由原按借款人職工家庭確定單一額度方式調整為按職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雙人繳存、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情形分別確定。

(一)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區(qū)、各縣(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最低(保底)額度分別調整如下:

1.市區(q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樂清、瑞安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70萬元、最低(保底)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25萬元。

2.永嘉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60萬元,洞頭、文成最高額度仍保持60萬元,永嘉、洞頭、文成等最低(保底)額度分別由原35萬元、30萬元、35萬元統(tǒng)一調整為20萬元。

3.平陽、泰順、蒼南最高額度仍保持50萬元、最低(保底)額度由原25萬元調整為20萬元。

(二)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區(qū)、各縣(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最低(保底)額度分別調整如下:

1.市區(q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樂清、瑞安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80萬調整為50萬元、最低(保底)額度由35萬調整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