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農信社改制成農商行,農信社理事長竟然鋌而走險選擇協(xié)助股東用信貸資金入股。

近日,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2014年11月14日,關嶺農村信用聯(lián)社(下稱關嶺信用社)理事長胡云和貴州省安順市同鑫種養(yǎng)殖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同鑫公司)實控制人張雪盡商定用另外兩家公司名義向關嶺信用社貸款,同鑫公司再將貸款資金用于入股改制后的關嶺農村商業(yè)銀行(下稱關嶺農商行)。

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雪盡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胡云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

以2310萬元用于購買關嶺農商行股2100萬股

胡云出生于1966年9月8日,大學本科,中共黨員,系原關嶺農村信用聯(lián)社理事長。因涉嫌犯違法發(fā)放貸款罪于2018年8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執(zhí)行逮捕,2019年1月15日取保候審。

2014年11月14日,時任關嶺信用社理事長胡云和張雪盡商定,由同鑫公司承諾認購改制后的關嶺農商行股份2100萬股,并報經(jīng)中國銀監(jiān)會安順監(jiān)管分局審批同意。

因張雪盡未能籌集到入股資金,張雪盡與胡云商量決定,由張雪盡找兩家平臺公司向關嶺信用社貸款用于同鑫公司入股。

隨后,張雪盡及程若蘭(張雪盡的女兒,已死亡)安排鮑靈亮、楊光具體經(jīng)辦貸款事宜,由鮑靈亮負責偽造虛假購銷合同,楊光負責整理和收集虛假貸款資料,通過安順豐源商貿有限公司向關嶺信用聯(lián)社申請得貸款1300萬元,通過貴州省安順山林農資貿易有限公司向關嶺信用聯(lián)社申請得貸款1200萬元,合計2500萬元。

2015年9月,上述兩筆貸款如數(shù)到賬后,悉數(shù)匯入同鑫公司賬戶,并于2015年9月24日至30日期間,以同鑫公司名義以2310萬元用于購買關嶺農商行股金。案發(fā)后至今,豐源公司、山林公司所借款項逾期至今未能歸還。

胡云供述,“張雪盡購買的是關嶺農商行2100萬股份,每股股份的價格是1.1元,所以張雪盡用了2310萬元購買了股份,剩余的190萬元,張雪盡怎么使用的我不清楚。她貸款入股是不合規(guī)的,所以當時才召開了黨委會。”

審貸會審查,理事長有一票否決制

判決書顯示,時任關嶺信用社風險總監(jiān)李某證言表示,當時,關嶺信用社啟動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由胡云負責。因為改制企業(yè)法人股必須占35%以上,關嶺信用社的領導就分頭去找企業(yè)對接入股?!昂髞砦衣牶普f,他和冉某1等人已經(jīng)找張雪盡的同鑫公司,同鑫公司同意入股,并且表示入股資金沒有問題,股本金會按時到位。”李某說道。

關嶺信用社小額信貸中心主任徐某證言表示,2015年,關嶺信用社風險總監(jiān)李某口頭告訴他:“同鑫公司拿不出錢來入股,會找兩家公司來貸款入股”。雖然這兩家公司不符合貸款要求,但在黨委會上還是通過了。最后通過審貸會審查,提交聯(lián)社理事長胡云簽字同意,因為理事長有一票否決制,理事長簽字后就確認放貸了。

胡云被判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

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為,張雪盡安排授意鮑靈亮、楊光偽造虛假購銷合同進行貸款,騙取關嶺縣信用聯(lián)社貸款達2500萬元,后經(jīng)多次催繳未能還款,情節(jié)嚴重。被告人胡云明知貸款用途,仍幫助張雪盡等人騙取貸款,四人的行為均構成騙取貸款罪。

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張雪盡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胡云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鮑靈亮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萬元;楊光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