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債務人重新寫借據的時候,故意地依舊注明原借款時間,債權人不察,等到后來催討不成向法院起訴,才發(fā)現(xiàn)按此時間計算已過"訴訟時效";另一個人借四萬元給熟人,后者重病住院,他前去看望,卻不好意思談錢的事,后來熟人因病逝世,其妻借口絕不知情以及系其夫個人債務且無遺產為由拒不承認,不予償還。

  民間私家借貸,大多數(shù)是基于某種較親密的社會關系,如親戚、朋友、同事、同學、熟人等,債權人經常礙于面子,不履行基本的手續(xù),當情況發(fā)生變化了也未能及時追索;少數(shù)債權人還因為疏忽大意,或者盲目輕信,而使自己處于重大不利的狀況。他們普遍缺少最少的法律知識,不懂得如何去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結果是實現(xiàn)債權極端難題甚至"雞飛蛋打"。

  民間借貸如何規(guī)避風險、順利實現(xiàn)債權呢?筆者根占有關法律劃定,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以下留意事項,供您參考:
  一、借款手續(xù)必需完備?! ?br />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關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續(xù),這樣才能避免將來可能發(fā)生的爭議。第一,最好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據,交給債權人收持保管。假如其實要采取口頭方式,則最好請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到場作證;第二,借據一般應具體載明雙方的姓名、借款金額(大小寫均應清晰明確)、期限、利息、還款時間等基本條款;第三,統(tǒng)一借款如遇須順延的情形,應立新借據,不要嫌麻煩;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義借款給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雙方、家庭成員的姓名。

  二、善于使用擔保條款,降低風險?! ?br />
  假如借款金額較大,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信用又有疑問,最好能用借款人的財產作典質,如房產、有價證券、車輛等(以上須到有關部分辦登記手續(xù)方始有效),或者請第三人作保證。這樣就避免了借款人無力還債,債權人"血本無歸"的可能。

  三、留意"訴訟時效"的劃定。  

  我國《民法通則》劃定了訴訟時效期為兩年,即假如借款期限屆滿,債務人不履行,而債權人卻不聞不問超過兩年,該債權將不受法律保護。因此,一旦債務到期,債權人應及時追索,要求還債,或者重新開具借據,注明新的時間以延長時效,延長后的時效仍為兩年,但不能無窮期地延長,累計最多不超過二十年。

  四、情勢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債權人應立刻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br /> 
  當債務人重病、失落、死亡時,或者分家析產、離婚時,或者經營失敗,故意轉移、隱匿財產來逃避債務時,債權人應緊密親密關注動態(tài),調查核實真實情況,把握財產線索,及時要求其履行債務,假如其拒絕,應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