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為債務的履行提供擔保物并設立抵押權將有效保障出借人債權的實現,大大降低風險。但在以住房為抵押物的抵押借款合同中,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時,如抵押物為借款人唯一住房時,雖該住房不是絕對不能執(zhí)行,但在現實中執(zhí)行確實存在困難,對此,出借人應有心理準備。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fā)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一般申請?zhí)K州擔保貸款基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提供收入證明、工作證明、居住證明、身份證明;個人信用良好;有穩(wěn)定的工作和收入。

若是申請?zhí)K州住房擔保貸款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⑴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⑵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⑶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xié)議;

⑷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⑸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