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

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及購買首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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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在堅持房住不炒原則下,為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的制度優(yōu)勢,更好支持繳存職工剛需購房需求和改善性購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我州實際,經州第四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適當提高最高貸款額度。職工家庭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增至35萬元;職工家庭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增至60萬元。高層次人才、二孩和三孩家庭分別再上浮50%、10%和20%。

二、降低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職工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實施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系數動態(tài)管理。當全州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比小于等于80%時,連續(xù)正常繳存時間小于12個月(含)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8;連續(xù)正常繳存時間在13個月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當全州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比大于80%時,按《楚雄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四、實施公積金貸款取貸掛鉤動態(tài)管理。存貸比小于80%等于時,單雙職工的可貸額度按提取金額減50%折抵。存貸比大于80%時,單職工賬戶余額小于10萬元、雙職工賬戶余額小于20萬元的,可貸額度按提取金額據實折抵;單職工賬戶余額大于等于10萬元、雙職工賬戶余額大于等于20萬元的,可貸額度按提取金額減折抵。

五、本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執(zhí)行。

關于購買首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

為充分發(fā)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的制度優(yōu)勢,更好滿足繳存職工首次購房資金需求,經州第四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將職工購買首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職工在本州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除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外,還可申請?zhí)崛‰p方父母的住房公積金,但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