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以外,調整內容還包括,結合鄭州不同區(qū)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qū)(含市內五區(qū)、鄭東新區(qū)、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和非市區(qū)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通知還提出,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下附全文: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持續(xù)健康發(fā)展,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剛需”的原則,從以下幾個方面征求廣大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一、申請條件。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

二、貸款額度。結合鄭州不同區(qū)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qū)(含市內五區(qū)、鄭東新區(qū)、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和非市區(qū)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三、貸款比例。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四、還貸能力。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yè)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五、征信查詢。限制個人征信嚴重不良的申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辦理貸款時申請人應向公積金貸款受理部門提供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或授權有查詢條件的受理部門自行查詢。

2021年 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