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可以合伙買房子,但是房產證上必須標明,房主是姐妹兩個,而且房子成本姐妹兩個平攤,共同居住。

一般情況下!如果姐妹有錢,我私自建議最好各自買房子,各自居住 ,以免惹麻煩事情!

如果姐妹兩個合伙買房子,其中一個有男朋友后,出入同一房子,時間久了,入住不太方便,很尷尬。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即使是姐妹兩個,也應該有自己獨立自主空間!

不建議,畢竟未來不可測,如果一定要合伙買房就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買房交易票據,房產證上也最好姐妹的名字都寫上,證明這是雙方的共同財產,以防止未來因為房子引發(fā)的糾紛,畢竟這類事件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