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么理解的,按說這個錢是你用你和你公司的名義從銀行貸出來的錢,到你賬上,你又借給了你朋友,如果中間沒有協(xié)議和借條,那這筆錢你朋友要是不還,你是給他用了。你朋友只是跟你借了錢,不還錢銀行會找你不會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