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本來就是用于買房子的,包括付首付和還貸款。

只不過,這個“首付”不是事先直接給你,而是要等你買了房子以后給你

“報銷”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假如你打算買100萬的房子,首付需要30萬,而你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里有10萬。那么,你手里只要有了20萬,其實就可以著手買房子了。另外10萬可以讓父母親戚朋友先墊上,等提取了公積金,再還給他們就是了。如果非要等手里有了30萬再買,可能就會錯失良機了。

提取所需的材料,各個城市不太一樣,以青島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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