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滿足的話是很容易的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準備材料 。準備相關材料到當?shù)亟逃謱W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并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合同回執(zhí)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后,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zhí),無需再郵寄紙質(zhì)回執(zhí)。報到后30日內(nèi)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zhí)(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貸款發(fā)放與支付。根據(jù)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fā)放貸款,并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yè)后,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qū)); 家庭經(jīng)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yè)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