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如果不是必要情況的話,最好不要這么做,畢竟有時候可能會給個人和單位造成影響。 具體原因有:

1、個人多開收入證明,一般是為了買房的貸款,而銀行可能會查你的收入流水,用來和你的收入證明對應,如果對應不上的話,這就會對你的征信造成影響。

2、多開收入證明只能到自己上班的公司開,如果公司為你多開了的話,公司的流水就會和實際不符,被查到的話就是逃稅漏稅的責任,這個鍋誰背。

3、如果是合同上的收入證明,如果你填的虛假的話,對方就有了違約的理由,這個就很危險了。

4、如果是自己給自己寫那種非正式的收入證明的話,可以寫多一點,如寫某某在我司目前公司一個月多少,這個不會影響公司和個人,因為目前的工資可以和以后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