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 1、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及提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 2、二級學院審核書面申請貸款材料,確定貸款資格并公示 3、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和網(wǎng)上申請,然后網(wǎng)上審核后匯總上報學貸中心 4、學貸中心對網(wǎng)上申請進行審核,統(tǒng)計匯總后上報助學中心 5、貸款學生接受貸款申請誠信教育 二、簽訂合同 1、學貸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寫培訓; 2、學貸辦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借款合同并進行支付寶賬號的激活及實名認證; 4、學貸中心匯總學生簽訂合同情況,上報銀行。 三、國家助學貸款發(fā)放 1、國家開發(fā)銀行根據(jù)合同簽訂情況放款至省助學貸款中心帳戶; 2、省助學貸款中心放款至學生貸款支付寶賬戶,由學生賬戶扣至學校收費賬戶; 3、國家助學貸款經(jīng)扣繳學費后還有余額的,由學校財務處退回學生交學費帳戶。 4、學貸中心整理并建立學生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