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顯而易見,無論斷供,還是繼續(xù)還貸,你都得還清銀行的錢。

房價跌去一半,意味著著房子價值跌去一半。按現在的房貸政策看,一般改善型住房的房貸首付在五成上,如果以五成計,差不多首付款等于房子跌價后的價值,向銀行貸的額度也差不多等跌價后的房子價值(當然除本金之外,你還得還利息)。 所以說,首付比例在五成上的房子,在房價跌去一半時,如果你斷供讓銀行收走房子,結果或有兩個:一個是房子價值能抵得上房貸,結果是,你沒有了房子,而且虧掉了首付;二個是房子價值不能抵房貸,結果是,你沒有了房子,虧掉了首付,還會有一小部分欠銀行的債務。 這個情形還好,壓力尚小。如果是首付比例較少的剛需,在房價跌去一半后,即使斷供讓銀行收走房子,還會欠銀行較多的債務,要賠償給銀行的款項也會比較多。 日本與香港地區(qū)都出現過比房價跌去一半還慘的事。買房這一讓許多人寄予居住、保值與增值的事,在樓市崩塌時,讓不少購買者深陷還貸絕境,不得不迎接慘痛的人生。 在上世紀九十年初,日本樓市崩塌的臨界點時,也出現了瘋狂排隊搖號的情形,“一線城市房價永遠會漲”的想法同樣讓人瘋狂,而當房價泡沫崩裂之際,一切美好生活的幻象都瞬間遁去,不僅房子沒有了,而且還欠下銀行巨量的房貸。這種還貸行為,有的甚至一直延續(xù)到很多年以后,日本經濟好轉的之時。 而在1997至2003年香港樓市的房價大跌期,“負資產者”以數十萬人計,樓市崩了,債務依舊,壓力不斷,所以當時出現自殺的極端現象也偶有發(fā)生。 可以看到,當下中國的征信體系日見完善,房價漲或房價跌,都跟你跟銀行形成的還款契約無關。斷供意味著失信,而失信的后果很嚴重。生活在一個秩序化與信用化的時代,當一個老賴或當一個失信人員,生活的空間只能是越過越逼仄。 最后,有兩個觀點我們必須明晰:一是房價突然的大跌與大漲都有可能傷及剛需;二是房地產一定要回歸穩(wěn)健發(fā)展,房價波動越少越好,投機炒作的空間越小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