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歸集加強管理通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通知,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確保公積金足額及時歸集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公積金歸集比例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比例為:職工個人繳存比例為5%~12%;單位繳存比例為5%~12%。

公積金歸集時間

用人單位應于每月工資發(fā)放日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足額、及時將住房公積金繳存至職工個人賬戶。

公積金歸集責任

用人單位負有住房公積金歸集的主體責任。單位應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確保公積金及時足額歸集。

逾期繳存后果

用人單位逾期未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將按照規(guī)定補繳滯納金。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納入失信名單,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職工查詢歸集情況

職工可通過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北京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北京住房公積金手機APP等渠道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歸集情況。

相關咨詢

如有相關政策或業(yè)務疑問,可撥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96158或咨詢相關經辦網點。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東城、西城、朝陽、海淀、中關村、豐臺、方莊、石景山、門頭溝、房山、通州、順義、昌平、大興、懷柔、平谷、密云、延慶管理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代辦點,及相關繳存單位和繳存人: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不斷提升服務水平,防范騙提住房公積金風險,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提出了優(yōu)化辦事手續(xù),簡化提取材料,與相關政府部門加強互聯互通,提高審核效率和審核準確性的工作措施。

經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