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申請辦理流程

城市低保申請需符合當地低保認定標準,具體流程如下:1. 提出申請: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請。2. 提交材料:提交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財產證明等相關材料。3. 審核調查: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會對申請人的信息和材料進行審核,并上門調查核實情況。4. 公示審核:審核通過后,申請人的信息將在社區(qū)或村委會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jiān)督。5. 審批發(fā)放: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民政部門審批發(fā)放低保金。

城市低保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城市低保需注意以下事項:1. 低保申請條件:申請人需符合當地低保認定標準,如低收入、家庭財產少等。2. 申請材料齊全:提交的材料需真實有效,缺失材料可能影響申請進度。3. 配合調查核實:申請人需配合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進行上門調查和信息核查。4. 及時補交材料:在審核過程中,若發(fā)現材料不足或有誤,申請人需及時補交或更正。

常見問答

1. 申請城市低保的條件有哪些?答:符合當地低保認定標準,如低收入、家庭財產少等。

2. 申請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財產證明等相關材料。

3. 審核調查一般需要多長時間?答:一般為10-15個工作日,具體時間視情況而定。

4. 低保審批通過后多久能發(fā)放?答:審批通過后一般在1個月內發(fā)放低保金。

5. 城市低保申請被駁回,可以重新申請嗎?答:可以,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6. 城市低保申請期間有什么注意事項?答: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配合調查核實,及時補交材料。


城市低保申請如何辦理?

(1)城市低保申請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yè)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其主要對象是:

(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yǎng)人或撫養(yǎng)人的城市居民;

(二)領取失業(yè)救濟金期間或失業(yè)期滿未重新就業(yè),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三)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于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1.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guī)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移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yǎng)有寵物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yè)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yè)的。

4.其它情況。

(2)城市低保申請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請人(戶主)通過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向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以下證明: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申請書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殘疾證等其它相關證明。

(二)社區(qū)初審: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根據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委托,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通過入戶調查、走訪、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核實簽署意見,報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并張榜公布。

(三)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鄉(xiāng))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評議、核實、公示后簽署意見,并附申請對象的申請書、家庭成員收入情況原始證明及有關材料,報縣(區(qū))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縣(區(qū))民政部門審批:縣(區(qū))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小貼士】社會保障作為一種國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過一定的制度實現的。我們將由法律規(guī)定的、按照某種確定規(guī)則經常實施的社會保障政策和措施體系稱之為社會保障制度。由于各國的國情和歷史條件不同,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不盡一致。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為滿足社會成員的多層次需要,相應安排多層次的保障項目。

一般來說,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yōu)撫安置等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全球的社會保障模式,大致可分為國家福利、國家保險、社會共濟和積累儲蓄四種,分別以英國、前蘇聯、德國、新加坡為代表。目前我國在建的社會保障制度,屬于社會共濟模式,即由國家、單位(企業(yè))、個人三方共同為社會保障計劃融資,而且這是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的改革趨勢。個人責任的強化已經成為全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識。社會保障是現代工業(yè)文明的產物,是經濟發(fā)展的“推進器”,是維護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機制”,是維護社會安全的“穩(wěn)定器”。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