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房公積金用途

福建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資金來支付首付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資金來支付租房費用。

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福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且正常連續(xù)繳存6個月以上;已婚者可同時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倍,且不超過住房總價款的80%;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和還款能力;有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等。

首套房貸款利率

福建公積金首套房貸款利率隨央行政策調整而浮動,一般低于商業(yè)貸款利率,具體利率可咨詢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

異地公積金轉移

繳存人在福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異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或現(xiàn)工作地,需本人攜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等材料到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xù)。

公積金提取手續(xù)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并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當?shù)刈》抗e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xù),經(jīng)審核通過后可提取。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福建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還款和等額本金還款,借款人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

逾期還款后果

逾期還款會產(chǎn)生滯納金,同時影響個人征信,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福建住房公積金怎么使用?

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于1999年開辦,包括純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商業(yè)性購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等。

福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和條件

在福州地區(qū)(不含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榕省屬和中央駐榕單位在職職工。

貸款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借款人具有城鎮(zhèn)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四)借款人申請貸款前連續(xù)六個月以上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借款人本次所購住房系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申請時本人、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且非第三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六)借款人已取得經(jīng)房地產(chǎn)交易登記中心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七)借款人應為購房人,各產(chǎn)權共有人均同意辦理住房抵押;

(八)借款人購房首付款符合規(guī)定的比例,即: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60%;。

(九)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fā)商報備相關資信材料并提供階段性擔保;購買二手住房的,相應的評估中介機構應已通過年度審核準入(具體名單詳見中心官網(wǎng))。

(十)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存款賬戶中每月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