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后計算項目

工傷認定后,需要計算以下項目:1. 工傷待遇津貼;2.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 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4. 輔助器具費;5. 醫(yī)療費;6. 住院伙食補助費;7. 交通費;8. 生活護理費;9. 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

工傷認定后計算方法

工傷認定后,各項目計算方法如下:1. 工傷待遇津貼:按職工受傷前6個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2.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工傷職工傷殘等級評定有關規(guī)定計算;3. 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按工傷職工傷殘等級評定有關規(guī)定計算;4. 輔助器具費:根據傷殘等級不同,按相關規(guī)定標準支付;5. 醫(yī)療費:憑醫(yī)療單位出具的收費票據,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支付;6. 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標準支付;7. 交通費:憑票據支付;8. 生活護理費:按相關規(guī)定標準支付;9. 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按相關規(guī)定標準支付。

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支付期間

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支付期間為:1. 住院期間;2. 因傷致殘進行康復訓練期間;3. 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期間。

工傷認定后喪葬補助金領取人

工傷認定后,喪葬補助金的領取人包括:1. 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2. 工傷職工的繼承人;3. 工會組織。

工傷認定后醫(yī)療補助金領取人

工傷認定后,醫(yī)療補助金的領取人包括:1. 工傷職工本人;2. 工傷職工的近親屬;3. 其他有權領取醫(yī)療費的人。

工傷職工康復期間生活護理費支付對象

工傷職工康復期間生活護理費的支付對象包括:1. 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2. 因工致殘重新評定時由高等級傷殘轉為低等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工傷職工康復期間生活護理費支付標準

工傷職工康復期間生活護理費的支付標準如下:1. 一級傷殘職工每月1000元;2. 二級傷殘職工每月800元;3. 三級傷殘職工每月600元;4. 四級傷殘職工每月400元。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公主嶺市、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社保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和確定全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和確定范圍

(一)2018年12月31日以前發(fā)生工傷,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按月領取傷殘補助金的人員。

(二)享受住院伙食補助費的工傷人員。

已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人員不屬于調整和確定范圍。

二、調整和確定標準

(一)傷殘津貼的調整。一級傷殘每月增加228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218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208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98元,五級傷殘每月增加188元,六級傷殘每月增加168元。

(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配偶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9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11元/人/月。

(三)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96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3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78元。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確定。住院伙食補助費支付辦法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標準為22元/人/日。

(五)按月領取傷殘補助金的確定。一級傷殘每月200元,二級傷殘每月190元,三級傷殘每月180元,四級傷殘每月170元,五級傷殘每月130元,六級傷殘每月120元,七級傷殘每月90元,八級傷殘每月80元,九級傷殘每月70元,十級傷殘每月60元。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一)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和確定所需資金,由原渠道繼續(xù)支付。

(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和確定起始時間為2019年1月1日。

(三)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執(zhí)行本通知的調整和確定標準。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