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領取時間

生育津貼的領取時間根據地區(qū)政策有所不同,通常在分娩后1個月或6個月內申請,需要向所在地區(qū)的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生育津貼申請材料

生育津貼申請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社保繳費憑證、工資證明等。具體材料要求請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生育津貼金額計算

生育津貼的金額根據職工所在地區(qū)和繳費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計算公式一般為:生育津貼金額=職工產假前平均工資× 產假天數。

多次生育津貼申請

職工生育多胞胎或間隔一定時間生育多個子女的,可以重復申請生育津貼。但不同地區(qū)的申領次數和間隔時間規(guī)定不同,需要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異地生育津貼申請

職工在外地生育的,可以攜帶有關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需要提供外地生育證明、社保繳費憑證等材料。

生育津貼稅收規(guī)定

生育津貼屬于免稅收入,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應稅范圍。因此,職工領取生育津貼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生育津貼什么時候領?

當然,每個城市的生育保險政策是有差異的,因此,生育津貼的領取時間也是有所不同,建議大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生育保險待遇享受相關問題。

【城市案例】生育保險生育及晚育津貼待遇申領

申報條件

1.所在單位按規(guī)定為職工辦理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2.參保職工的生育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規(guī)定。

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含電子數據采集表);

2.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其它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銀行賬號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6.地稅電腦編碼的申請表或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7.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證件資料;

生育津貼

享受方:女職工

產假期限:1.正常分娩(含妊娠7個月及以上)的,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2.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15天。

津貼計算公式:以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為標準,計算出日工資后,乘以左列“產假期限”中最高產假天數(難產、多胞胎、晚育并領證的天數不再累加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