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保險的承?;A通常是

產品責任保險(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產品制造者、銷售者、維修者等的產品責任為承保風險的一種責任保險,而產品責任又以各國的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為基礎。

在產品責任保險的理賠過程中,保險人的責任通常以產品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事故為基礎,而不論產品是否在保險期內生產或銷售。

(1)期內發(fā)生式。期內發(fā)生式是以損失發(fā)生的時間作為承保基礎。在這種承保基礎下,保險人負責賠償發(fā)生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內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損失,而不考慮提出索賠的時間。按照這種承保基礎承保的業(yè)務,保險公司須隨時準備處理那些保險單早已到期,但是因發(fā)現損失較晚而剛剛報來的索賠案件。對此,在實務處理上,保險人一般會根據各類事故潛伏期的時間規(guī)定一個索賠的截止期。

(2)期內索賠式。期內索賠式是以索賠提出的時間作為承?;A。在這種承?;A下,保險人負責賠償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內受害人向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以這種方式承保的保險單,保險人可能賠償在保險單起保日期以前發(fā)生的責任事故所引起的損失。為了避免將保險人承擔責任的時間無限前置,避免現有保單的承保人承受過重的負擔,在實行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責任保險中,實務處理上保險人一般會規(guī)定一個追溯期。追溯期是指追溯以往的期限。一般情況下,第一份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起始日即為追溯期,在此之前發(fā)生的事故不能索賠。換句話說,保險人出具第一張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時,不能給予追溯期,因此,被保險人即便在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如果事故發(fā)生在追溯期之前,保險人仍不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