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選擇保險時非常糾結于要購買綜合意外險還是團體意外險。大家對這兩種保險的相同之處或者不同之處都不是有一個非常明顯的認識的。今天就主要來給大家講一講綜合意外險和團體意外險有什么區(qū)別,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去進行選擇。

一、綜合意外險

綜合意外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作為標準的。綜合意外險,也稱作意外傷害險,在被保險人由于意外傷害發(fā)生受傷,殘疾或者是身亡之后,對于被保險人造成的受傷之后的醫(yī)療費用支出,受傷之后造成的誤工費用,或者暫時喪失了勞動能力。對于這些方面給予一定的保險金的賠付。基于以上的情況,綜合意外險的賠付內容主要就是殘疾給付,醫(yī)療給付,停工給付以及死亡給付四個方面。

二、團體意外險

團體意外險,也稱作團體意外傷害險,它是通過團體的方式來對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形式。團體意外險一般投保人數最低的要求為五人到七人,它的投保要求也比較高,如果是團體一起去進行投保的話,這個團體的人數在八人以下是不能夠承擔一些風險高的保險產品的。而且在這個團體中達到保險要求的人數要占到百分之百的比例以上20人以上的團體達到投保要求的,只需要達到75%以上即可,20人以上的團體進行團體意外險的投保,可以選擇一些高風險的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