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規(guī)定了保險保障基金的設立、籌集、使用和管理等事項。保險保障基金由保險公司繳納的保費組成,用于保障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維護保險市場的穩(wěn)定。

繳納保費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保費。保費的繳納標準由保監(jiān)會制定。保費繳納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使用保障基金

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向陷入財務困難的保險公司提供財務援助;向保險公司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償還保險公司的債務;補充保險公司的資本金。

管理與監(jiān)督

保障基金由保監(jiān)會管理。保監(jiān)會負責制定保障基金的管理辦法,監(jiān)督保障基金的使用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保障基金的財務狀況。

問答

保險保障基金的目的是什么?

保障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維護保險市場的穩(wěn)定。

保障基金由誰繳納?

保險公司。

保障基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向陷入財務困難的保險公司提供財務援助,向保險公司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償還保險公司的債務,補充保險公司的資本金。

誰負責管理保障基金?

保監(jiān)會。

保險公司應當在什么時候繳納保費?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保障基金的繳納標準是由誰制定的?

保監(jiān)會。

保監(jiān)會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什么信息?

保障基金的財務狀況。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制定了《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在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中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外資獨資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本辦法所稱保險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本辦法規(guī)定繳納形成,在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yè)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yè)風險救助基金。

本辦法所稱保單持有人,是指在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情形下,對保單利益依法享有請求權的保險合同當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本辦法所稱保單受讓公司,是指經營有人壽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接受該保險公司依法轉讓的人壽保險合同的經營有人壽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

保險保障基金分為財產保險保障基金和人身保險保障基金。

財產保險保障基金由財產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人身保險保障基金由人身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保險保障基金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維護保險業(yè)穩(wěn)健經營為使用原則,依法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設立國有獨資的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依法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依法獨立運作,其董事會對保險保障基金的合法使用以及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