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人壽富貴年年

合眾人壽富貴年年是一款年金險產(chǎn)品,具有以下特點:

  • 保障期限至88周歲,終身領(lǐng)取年金
  • 保費可豁免,保障不中斷
  • 可附加意外、重疾、身故等保障

適合人群

適合有穩(wěn)定收入,希望獲得長期穩(wěn)定收益的人群,如退休人員、收入較高的中老年人等。

年金領(lǐng)取

年金領(lǐng)取方式靈活,分為即期年金、遞增年金、保證領(lǐng)取期年金等,可根據(jù)個人需求選擇。

保障內(nèi)容

除了年金保障外,富貴年年還可以附加意外、重疾、身故等保障。意外保障提供意外身故或傷殘保障,重疾保障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障提供身故保障。

保費豁免

如果投保人發(fā)生保單約定的重大疾病、殘疾或身故等情況,則可以申請保費豁免,保障不會中斷。

收益演示

假設(shè)30歲男性投保富貴年年,每年繳納1萬元保費,繳費期限10年,選擇即期年金,年利率3.5%。在投保后第10年開始領(lǐng)取年金,可領(lǐng)取至88周歲,每年可領(lǐng)取約7.6萬元。


據(jù)了解,富貴年年作為一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未來養(yǎng)老金問題的創(chuàng)新型理財產(chǎn)品,成為客戶首選的安全盈利,高利率穩(wěn)健型私人財富管理工具。

1、人壽保險查詢:合眾人壽富貴年年的特點

定期早投入,呵護到百歲;

多重增額返,富貴享年年;

祝壽加滿期,養(yǎng)老隨心愿;

年金可月領(lǐng),靈活供您選;

防癌可組合,保障更全面。

2、合眾人壽保險怎么樣?合眾富貴年年年金保險的條款

在本主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我們承擔(dān)如下保險責(zé)任:

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滿一年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給付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滿兩年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6%給付生存保險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滿三年的保單周年日開始,至被保險人年滿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每到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2%給付生存保險金。

養(yǎng)老年金

自被保險人年滿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10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每到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養(yǎng)老年金。

養(yǎng)老年金的保證給付期為自被保險人年滿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8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在保證給付的20年內(nèi)身故,則我們將按保證給付的養(yǎng)老年金總額與已給付養(yǎng)老年金金額兩者的差額一次性給付給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終止。

高齡養(yǎng)老津貼

自被保險人年滿8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10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每到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高齡養(yǎng)老津貼。

祝壽金

被保險人在年滿7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

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主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我們將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5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主合同終止。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年滿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們將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