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非首次繳存

若個人已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再次繳存時,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限定的金額部分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用人單位非首次繳存

用人單位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員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限定的金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取用于非自住房產(chǎn)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非自住房產(chǎn)(如投資性房產(chǎn)、出租房產(chǎn)等),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取用于非住房用途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非住房用途,如裝修、教育、醫(yī)療等,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取超過規(guī)定時間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還貸或購買自住房,但超過提取規(guī)定的時間限制(通常為購房后5年或還貸滿一年),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哪幾種情況是要納稅的?

繳存住房公積金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需要納稅:

第一種情況:當繳存基數(shù)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倍時,即使繳存比例在12%以下,基數(shù)超標部分計得的公積金也要計入個人當期工資,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情況:當繳存比例超過12%時,即使繳存基數(shù)沒有超過2006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比例超標部分計得的公積金也要計入個人當期工資,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種情況:當繳存基數(shù)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倍,繳存比例也超過12%的“雙超標”情形時,兩部分超額的住房公積金需要納入工資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