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問答

**問:哪些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符合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定居等12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問: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據不同的提取情形,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發(fā)票、完稅憑證等。具體材料清單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或辦事大廳查詢。

**問: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多久才能到賬?**

答: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一般需要5-10個工作日左右到賬。具體到賬時間根據銀行處理情況而定。

**問: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會影響貸款?**

答:提取住房公積金通常不會對貸款造成直接影響。但如果提取的金額較多,可能會導致貸款額度降低或利率上浮。

**問:已提取過的住房公積金還能再次提取嗎?**

答:部分提取情形下,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再次提取。如購買第二套住房,滿五年再次購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等。

**問: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有什么限制?**

答:提取額度一般不超過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對于首次購買自有住房的,提取額度可適當放寬,最高不超過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70%。


衡房金管通字〔2019〕11號

廣大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2019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冀建法〔2018〕29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止辦理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住房提取父母公積金業(yè)務。

二、停止辦理職工購買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房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三、停止辦理物業(yè)費提取業(yè)務。

四、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對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qū)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可以提取核發(fā)竣工驗收備案文件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余額不足的,其配偶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余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加裝電梯工程費用及分攤方案、身份證件、銀行卡等資料。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身份證件、結婚證、銀行卡。

五、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之前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依照本通知執(zhí)行。

衡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