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的權利代位

權利代位是保險合同中一項重要的權利,允許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享有對第三人向被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的求償權。

問答

什么是保險中的權利代位?

權利代位權的條件是什么?

權利代位權的行使范圍有哪些?

受益人能否行使權利代位權?

保險人在行使權利代位權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權利代位權與過錯相抵的關系

行使權利代位權的時效是多少?


保險代位權,是指保險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對保險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后,即在賠償范圍內取得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以及其對負有賠償責任第三人的追償權利。代位權僅適用于財產(chǎn)保險,不適用于人身保險,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險人受到雙重補償,不當?shù)美?。保險人的代位權分為物上代位與權利代位兩種形式。

保險標的部分損失時,保險人在支付保險金后即取得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權利代位是指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后,在賠償范圍內取得被保險人對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人的追償權利。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或受益人既可要求給付保險金,又可向第三人要求賠償,保險人不因給付保險金而享有代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