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車購置價計算

保額按新車購置價確定,新車購置價是指新車不含增值稅和購置稅的價格。優(yōu)點是保額較高,能較好地覆蓋車輛損失,但保費也相對較高。

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

保額按車輛實際價值確定,車輛實際價值是指車輛折舊后的市場價格。優(yōu)點是保費較低,但保額也較低,可能無法覆蓋全部車輛損失。

按約定價格計算

保額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約定,通常低于新車購置價和車輛實際價值。優(yōu)點是保費和保額都能得到兼顧,但可能無法完全滿足車輛損失的賠償需求。

問答

問:按新車購置價計算保額,新車剛買一個月,發(fā)生全損,能獲得新車購置價全額賠償嗎?
答:是的,按新車購置價計算保額,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全損,保險公司會按照新車購置價全額賠償,無需考慮車輛折舊。

問: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額,車輛使用3年后發(fā)生全損,能獲得車輛實際價值全額賠償嗎?
答:是的,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額,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全損,保險公司會按照車輛實際價值全額賠償。

問:按約定價格計算保額,約定價格低于車輛實際價值,發(fā)生全損后,能獲得車輛實際價值的賠償嗎?
答:不能,按約定價格計算保額,保險公司只會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全損時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賠償,不會考慮車輛實際價值。

問:如果車輛發(fā)生部分損失,保額不同,賠償標準有何差異?
答:保額不同,部分損失的賠償標準也不同。按新車購置價計算保額,賠償以實際損失為準,不會超過新車購置價;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額,賠償以實際損失為準,不會超過車輛實際價值;按約定價格計算保額,賠償以實際損失為準,不會超過約定價格。


車損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如何確定車損險保額,其實很簡單,也就只有三種方式:

(1)按照新車購置價確定。(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額,這個購置價是指市場上投保當時同種車型的價格加上購置費的價格。這種投保方式,保險公司認為是足額投保,出險時被保險人可以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

(2)按投保時的實際價值確定。(按投保時的實際價值來確定保額,實際價值是指用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的價格。這種投保方式,雖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費,但是從保險上講屬于不足額投保。在出險時,要按照保險金額與新車購置價的比例進行賠償。而保險公司不賠的比例往往會多于省去的那部分保費。)

(3)是一種比較靈活變通的辦法: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協(xié)商確定。(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協(xié)商確定,是一種比較靈活變通的辦法,這種投保方式通常發(fā)生在稀有車型或罰沒車輛身上。因為稀有車型象老爺車的價格在市場上往往沒有比對性,價值又比較高,而罰沒車輛的買價往往過低。這兩種車的保險金額都不好確定。所以需要采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協(xié)商的方式。)

小編特別提醒要注意的是,確定投保金額不但不能過低,同樣也不能過高,否則就是超額投保,《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