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期(年)=投資總額÷年現(xiàn)金凈流量

2、若各年的現(xiàn)金凈流量不相等:

投資回收期(年)=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資額/第n+1年的現(xiàn)金凈流量)

投資回收期法是指收回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

決策原則:投資回收期一般不能超過固定資產使用期限的一半,多個方案中則以投資回收期最短者為優(yōu)。

優(yōu)點:能夠直觀地反映原始投資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梢灾苯永没厥掌谥暗膬衄F(xiàn)金流量信息,計算簡單。

缺點:沒有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因素和回收期滿后繼續(xù)發(fā)生的凈現(xiàn)金流量。不能正確反映不同投資方式對項目的影響。

投資按投資回收期限的長短分類有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是指回收期在一年以內的投資,主要包括現(xiàn)金、應收款項、存貨、短期有價證券等投資。長期投資,是指回收期在一年以上的投資,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長期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