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材料:

1、身份證明(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復(fù)印正反兩面)

(1)主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fù)印件5份。

(2)其他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fù)印件4份。

2、家庭關(guān)系證明

(1)借款人結(jié)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1個月內(nèi)有效)原件及復(fù)印件2份。

(2)父母與**子女作為借款人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項直系親屬關(guān)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fù)印件1份:同一居民戶口簿、獨生子女證、醫(yī)學(xué)出生證明、職工履歷表(加蓋公章)。

3、同時辦理購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職工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無單位且已辦理托管手續(xù)的出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托管憑證》原件)。

(2)提取職工各自的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宜昌市城區(qū)范圍內(nèi)可辦理轉(zhuǎn)賬的工、農(nóng)、中、建、交、招、湖北銀行、漢口銀行、三峽農(nóng)商行任意一家銀行的儲蓄卡。

4、公積金繳存及貸款證明材料

(1)主借款人調(diào)入宜昌城區(qū)繳存公積金不足6個月的;

(2)主借款人及其他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借款人未在宜昌城區(qū)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01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將現(xiàn)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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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繳存的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正常繳存的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

調(diào)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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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貸款額度均為50萬元,即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50萬元。

例:貸款申請人月繳存額2000元,繳存比例12%,繳存余額35286.16元,首套首貸,貸款年限15年,個人信用報告中無其他貸款。

現(xiàn)政策可貸額度

〔2000÷0.24〕×0.35×12個月×15年=52.50萬元,按照正常繳存的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政策規(guī)定,此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

調(diào)整政策后可貸款額度

〔2000÷0.24〕×0.35×12個月×15年=52.50萬元,按照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政策規(guī)定,此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為50萬元。

02首套首貸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比例

將現(xiàn)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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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

調(diào)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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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首貸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的80%,即首套首貸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比例不再受房屋面積限制。

例:貸款申請人購買首套首貸自住住房面積148平方米,購房總價60萬元。

現(xiàn)政策可貸額度

按照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70%=42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為42萬元。

調(diào)整政策后可貸款額度

按照首套首貸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80%=48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為48萬元。

03首套首貸住房二手房房齡調(diào)整

將現(xiàn)有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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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齡≤5年,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第二套住房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5年<房齡≤20年,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20年<房齡≤30年,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調(diào)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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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齡≤20年,首套首貸住房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第二套住房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20年<房齡≤30年,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即只要二手房房齡≤20年,均可按照“首套首貸住房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第二套住房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的標(biāo)準(zhǔn)申請公積金貸款。

例1:貸款申請人購買首套首貸二手房房齡≤5年的,住房面積14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份2016年(房齡4年),購房總價60萬元。

現(xiàn)政策可貸額度

按照房齡≤5年的,首套首貸住房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70%=42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42萬元。

調(diào)整政策后可貸款額度

按照房齡≤20年,首套首貸住房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80%=48萬元,此借款人可貸款額度48萬元。

例2:貸款申請人購買二手房房齡在5年<房齡≤20年的,住房面積14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份2010年(房齡10年),購房總價60萬元。

現(xiàn)政策可貸額度

按照5年<房齡≤20年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50%=30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30萬元。

調(diào)整政策后可貸款額度

按照房齡≤20年的,首套首貸住房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60萬元×80%=48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48萬元。

04商品房現(xiàn)房貸款額度比例

將現(xiàn)有的

商品房現(xiàn)房貸款額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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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房齡≤20年,不超過評估價值的70%;

20年<房齡≤30年,不超過評估價值的60%”,

調(diào)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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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房齡≤20年,不超過房屋評估價值的80%;

20年<房齡≤30年,不超過房屋評估價值的60%”。

即:將5年<房齡≤20年的商品房現(xiàn)房貸款額度由不超過評估價值的70%調(diào)整為80%。

例:貸款申請人購買首套首貸商品房現(xiàn)房住房面積14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份2010年(房齡10年),購房總價60萬元,房屋評估價為58萬元。

現(xiàn)政策可貸額度

按照5年<房齡≤20年的,不超過評估價值的7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58萬元×70%=40.6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為40.6萬元。

調(diào)整政策后可貸款額度

按照5年<房齡≤20年的,不超過房屋評估價值的80%政策規(guī)定,貸款額度=58萬元×80%=46.4萬元。此借款人可貸額度為46.4萬元。

05貸款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額度

將現(xiàn)有的

貸款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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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月繳額(單位+個人)÷借款人月繳存比例(單位+個人)〕×0.35×12個月×貸款年限”

調(diào)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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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月繳額(單位+個人)÷借款人月繳存比例(單位+個人)]-所有借款人未結(jié)清貸款每月償還金額}×0.35×12個月×貸款年限”

即:在核算借款人月收入時,將所有借款人提供《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其他未結(jié)清貸款的月還款額減除。

此項調(diào)整主要是為了保證借款人的基本生活費用,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例:貸款申請人月繳存額1652元,繳存比例12%,繳存余額31825.49元,首套首貸住房,個人信用報告中顯示有其他貸款36筆,有13筆未結(jié)清,月還款合計1844元。

1.未扣除銀行貸款,可貸額度:

→〔1652÷0.24〕×0.35×12個月×12年=34.69萬元。

2.扣除銀行貸款,可貸額度:

→{〔1652÷0.24〕-1844(銀行貸款還款額)}×0.35×12個月×12年=25.39萬元。

取消部分公積金提取項目

調(diào)整靈活人員申請貸款條件

凡與住房消費無關(guān)的提取項目一律取消,即日起,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困難家庭子女教育提取、低收入職工提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特困職工提取項目。

為確保貸款資金安全,防范貸款風(fēng)險,即日起,靈活就業(yè)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須增加1名在宜昌區(qū)域內(nèi)單位正常繳存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不含靈活就業(yè)人員及葛洲壩分中心、三峽分中心繳存人員)作為保證人,承擔(dān)連帶擔(dān)保責(zé)任,擔(dān)保期限至借款人結(jié)清貸款為止。

保證人滿足提取及貸款條件的,可正常提取本人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宜昌公積金此次調(diào)整

還增加了個人貸款信用評價標(biāo)準(zhǔn)

具體包括

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信貸交易授信及負(fù)債信息概要”中為個人或企業(yè)提供擔(dān)保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信用報告》“貸記卡賬戶、準(zhǔn)貸記卡賬戶”逾期欄記錄逾期“月份數(shù)”合計6次以上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信用報告》“公開信息”中有訴訟案件,且未“執(zhí)行完畢”,或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