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民間借貸”,它的定義一般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借貸。其實從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來看,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借貸關系的有效性,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也具有效力,但是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這個過程中還要秉承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當前情況下面對金融危機和個別地區(qū)出現(xiàn)的民間借貸危機,要保證自己作為債權人的一方的利益。
  
   首先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譽、人品和其償還能力同樣重要。作為出借的一方,不但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還要看對方平時的人品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曾經有過賴賬的行為,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為貪圖利益而盲目出借,要知道當今社會上有錢不還的“老賴”是很多的,這方面出借人一定要練就火眼金睛避免自己受損。
  
    其次作為出借人應當嚴格依法收取利息。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則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一定程度上高于銀行利率,不過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另外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利滾利”,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而且超出法律規(guī)定部分的利息和復
利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再次則是出借人要注意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睹穹ㄍ▌t》的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以內。也就是說,借貸到期,出借人要及時的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肯或者不能歸還,從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的兩年內,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時效屆滿之前,讓借款人出具還款計劃,這樣可以造成訴訟時效中斷,也就能夠從新的協(xié)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