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廣州消費者劉先生在品牌汽車專營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預定了一輛汽車,先后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簽訂了正式的購車合同。

但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劉先生發(fā)現(xiàn)需要簽的是汽車租賃合同。明明是買車,怎么變成了租車?

劉先生認為這里邊有貓膩,要求商家退回所有款項,但商家以無法退款為由拒絕了劉先生。隨后劉先生訴至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

在消委會介入之后,該汽車專營店才解釋說:劉先生的征信條件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只能以租賃合同的形式通過金融機構辦理貸款。

最后消委會認為,商家故意隱瞞“以租代購”的分期付款模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佛山的張女士也在購車過程中遇到過煩心事。

她在佛山某汽車銷售公司按揭購買汽車后被告知:在應繳費用之外,還繳納了5000元左右的金融服務費。銷售方解釋說:“這是金融相關費用,是銀行收的?!?/p>

然而,不久后張女士得知銀行并不收取該筆費用。

感覺自己被汽車銷售公司欺騙了,張女士到該公司討要一個說法。銷售人員卻稱這筆費用其實是車貸服務費,是汽車銷售公司為張女士辦理貸款過程中產(chǎn)生的服務費。

張女士對此說法表示不滿意,認為汽車銷售公司故意欺瞞消費者以達到多收費的目的。

法律專家認為,該汽車銷售公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有權主張返還已收取的不合理費用。

前段時間,廣東省消委會發(fā)布的《2018年度廣東消費投訴分析報告》顯示,2018年汽車消費類投訴24788件,同比增長86.38%。

根據(jù)相關資料整理,汽車消費金融中容易出現(xiàn)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引導分期付款

比如有些4S店會提供分期付款優(yōu)惠,不按揭的話就要選擇購買一些汽車裝飾,如貼膜、腳墊等。

如果消費者選擇其他途徑貸款,同樣不能享受優(yōu)惠。有的商家還會故意拖延或者直接拒絕為消費者的貸款程序提供車輛相關材料。

湖南一家汽車4S店店主坦言,“現(xiàn)在競爭大,價格透明,車的價格可能不賺錢甚至虧錢。很多時候我們都是低價跟同行搶客,再從(分期付款的)手續(xù)費、服務費里面賺回來。”

第二,強制購保續(xù)保

部分4S店會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xù)保押金。甚至還要求消費者按揭還貸期間,每年必須在店內(nèi)續(xù)保,否則押金不予退還。

湖南長沙車主謝先生購買奔馳車時被要求購買保險,“不買保險不讓提車?!卑ń粡婋U和商業(yè)保險在內(nèi),謝先生共繳納了1.4萬元的保險費。

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車主買1萬元保險,4S店能拿到4000元以上的返傭。

第三,混淆金融概念

“零首付”“低首付”等宣傳噱頭在汽車銷售行業(yè)內(nèi)很常見。

但是業(yè)內(nèi)人士表示,這其實是第三方金融公司推出來的產(chǎn)品,往往手續(xù)費高、利息高。甚至有些非法集資平臺、傳銷團伙借此斂財。

比如2017年,24歲的四川成都青年小利在某汽車銷售公司以“零首付”的方式購買了一臺價值20萬元的車。

事實上,所謂的“零首付”就是分期付款,前提條件是消費者需在“云聯(lián)惠”商城存一筆錢作為本金。商家宣稱,平臺每天會給車主返本金的萬分之五,每月提現(xiàn)可抵扣買車分期付款的錢,等車貸還完,本金還是自己的。

但是在2018年5月,廣州警方開展收網(wǎng)行動,摧毀“云聯(lián)惠”特大網(wǎng)絡傳銷犯罪團伙。小利不僅車貸沒有還完,存進去的本金也“打了水漂”。

消費者如果決定接受商家的金融服務,要簽正規(guī)的書面合同,雙方商定與金融服務相關的重要信息或者口頭承諾都要在合同上詳細注明,注意留存合同、錄音、視頻等重要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