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中國判決文書網(wǎng),輸入“平安財產保險”這幾個字,有超過76萬條判決書,發(fā)現(xiàn)涉及平安普惠的幾乎占了一大半。

有些詫異,一個財產保險機構一個小貸公司,怎么會有這么多關聯(lián)呢?

隨便打開一條,恍然大悟,如下所示:

先梳理一下關于平安普惠的這種借貸模式:貸款人通過向平安普惠提出貸款申請,審核通過后,由平安財產保險向借款人進行承保(相當于擔保性質),貸款人需要向平安財產保險每月支付相應保費(這個保費獨立于貸款利息),之后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放款。請注意,這里的放款機構不一定是平安普惠這個小貸公司,更多是和它合作的各大正規(guī)銀行(比如本案例中就有光大銀行)。

這就是說,平安普惠更多的時候處于一個貸款中介的身份,它利用銀行資金貸給貸款人,然后由兄弟公司平安財產保險提供擔保,如果出現(xiàn)了逾期或者壞賬的情況,則由保險向銀行理賠。

如此,平安集團從貸款人那里獲得的收入便有兩份,一份是平安普惠的中介服務費,一份是平安財險的保費。

這樣的模式,合作銀行肯定愿意,因為他們可以零風險出借資金,又有利息收入;平安普惠也不虧,可以利用銀行的資金給自己做生意賺錢。

當然需要付出的代價便是承擔合作銀行放貸資金的壞賬風險,因為一旦出現(xiàn)了壞賬,平安財險需要先拿錢幫投保人把銀行的欠款給還上,然后再由平安普惠向借款人催收。

要知道,一般來說,如果資質較好的貸款人,都會直接到銀行申請貸款,畢竟就成本來說會低不少。那么,剩下需要通過平安普惠這種小貸公司貸款的客戶,自然資質也會差一些(當然不排除有資質好的申請人被營銷過去)。

資質差意味著壞賬風險更高,一有壞賬就要先賠錢,一筆壞賬可能需要幾十筆或上百筆保費才能填充。

所以,這樣的借貸模式,肯定對自己的催收體系特別自信,不然會堅持不了多久。

只是這種催收自信,給社會留下了怎樣的印象,大伙隨便上網(wǎng)一搜便可知。

在諸多約束之下,平安普惠還能對自己的催收系統(tǒng)繼續(xù)保持自信嗎?這個不得而知,且拭目以待。

最后,有兩個疑問留給大家思考:

1、加上保費、服務費和利息,平安普惠的年化借貸成本到底有多少?

2、貸款人已經事先繳納了保費,為什么逾期后平安財險進行理賠,還可以返回來向投保人追討理賠金額?那么這份每期都需要繳納的保費有什么作用呢?難道是投保人出錢去保護放貸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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