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總:去年7月1日,朋友找我借了100萬,講好借期一年、年利息10%,到期后本息一次性歸還并支付。她打的《借條》上寫的是“年利一分”。今天,我要她還錢,她說“年利一分”是年利息為1%,只愿意付我1萬的利息。請問“年利一分”到底是年利率10%還是1%?

其次,就您說的這種情況,我個人更傾向于“年利一分”是年利率10%而不是1%。理由是按照民間借貸的交易習(xí)慣,除親朋好友之間的無息借貸外,貸款人一般會賺取比銀行利率高的利息,如果“年利一分”為年利率1%,則遠低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2021年7月1日時1年期LPR為3.85%),不符合交易常理。

再次,可以作為我個人上述理解的印證,商務(wù)印書館2012年6月印刷的第六版《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關(guān)于“分”作為計量單位的解釋為:“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計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計算”。按此解釋,“年利一分”為年利率10%。

最后,提醒您,借錢給別人時要將相關(guān)事項約定清楚,以防為此徒增煩惱。

關(guān)聯(lián)法條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nèi)容】借款合同應(yīng)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杩詈贤膬?nèi)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 〗杩詈贤瑢χЦ独]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慕灰追绞健⒔灰琢?xí)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