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根據(jù)《重慶市財政局關(guān)于在主城區(qū)實施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試行)的通知》(渝財稅〔2009〕167號)的規(guī)定,重慶開始實施用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政策。

個人按揭購買的“唯一住房”,可以用月供的本息抵消個稅,每年可抵消的金額不超過當年繳納個稅的40%。

但在今年7月初,為了響應(yīng)“房住不炒”的政策,重慶市財政局、國稅局、國土房管局三家聯(lián)合發(fā)文,宣布自8月1號開始,把這個這個執(zhí)行了9年的房貸抵個稅的政策給取消了。

讓人沒想到的是,重慶這邊剛?cè)∠?,國家卻開始醞釀全國性的“房貸抵個稅”的細則了!

這又是怎么回事?

9月初,國務(wù)院常務(wù)會議在北京召開,確定落實了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為廣大群眾減負。

會議的首要內(nèi)容當然是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適用新稅率表。

除了個稅起征點上調(diào)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內(nèi)容就是增加“專項扣除”。

會議要求明確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使群眾應(yīng)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chǔ)上,再享有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

至此,風傳多年的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終于進入倒計時階段。與此同時,房租納入個稅抵扣,“租售同權(quán)”實質(zhì)性落地的第一步也正式邁出。

原來重慶取消房貸抵個稅的政策一方面是為了響應(yīng)“房住不炒”的政策,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給《新稅法》讓路,與全國的政策保持一致。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6項“專項扣除”當中,不但包括了房貸利息甚至還包括了住房租金。

其后所代表的含義很不“簡單”。

“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明顯意指房貸利息和房租不能同時抵扣,與兩項分列之后所代表的的含義截然不同。

如果只是房貸利息抵扣個稅,那受益者只有有房一族;如果只是房租抵扣個稅,那么剛需購房者也被排除在外。

只有將房貸利息與房租一同納入抵扣范圍,才能體現(xiàn)個稅對于“住有所居”的支持。

在貸款利息抵扣專項上,此次特意強調(diào)了“普通”住房。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需滿足三個條件:

1. 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 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參考其實際成交價格確定;

3. 實際成交價格原則上應(yīng)當?shù)陀诎创_定的所在區(qū)域住房平均交易單價或套總價的1.2倍。

對于購房群體來說,在“房住不炒”的總體方針下,這一抵扣標準的設(shè)置大概率會參照是否首套、是否自住等等,大體上說也是為了降低剛需購房者的負擔。

在此基礎(chǔ)上,對于改善性需求產(chǎn)生的換房,是否算首套、是否能享受到這一優(yōu)惠暫時還都是未知數(shù)。

也不排除像之前重慶的政策一樣,只有“唯一住房”才能享受抵扣。

如果房貸抵個稅的政策出臺,對樓市會帶來什么影響?

我認為最受益的應(yīng)該是中高收入水平的中產(chǎn)階層,而不是社會底層的低收人群。

原因很簡單:月薪低于5000的中低收入人群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抵扣什么呢?

房價越高的城市,受益的中產(chǎn)階層會越多;而像重慶這種低房價和低收入城市,這個政策所影響的人數(shù)和效果都比較有限。

從過去9年重慶執(zhí)行情況來看,這項政策對重慶市場的影響是非常有限的。

一方面,能夠滿足既交納個稅又是“唯一住房”的人很少;

另一方面,很多人每年退的個稅也就只夠吃兩頓火鍋而已,頂不了個什么事。

而對于重慶個稅繳得多的高收入群體,他們大部分人都早已失去了“唯一住房”的資格,更不用說還在租房住。

但對于房價和收入都比較高的一線城市或者東部沿海城市而言,很多個稅繳得多的高收入群體卻依然還在為“唯一住房”而奮斗,所以符合抵扣條件的人會多很多,而抵扣的金額也會大很多。

這個政策對他們的影響是最大的。

不管怎樣,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購房者的負擔總歸是件好事情。

隨著未來重慶城市的發(fā)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房價的上漲,這項政策對重慶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大;并且政策所影響的群體也會從中高收入群體慢慢下探至剛需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