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日報

  雅虎公司同意以僅僅48億美元的價格出售其核心業(yè)務,這很容易讓人忘記雅虎曾經遠遠不止是互聯網產業(yè)的一個新奇事物。

  在那個年代,雅虎的創(chuàng)建意義重大。1994年雅虎成立時,其重新創(chuàng)造“互聯網門戶”的設想并未引起太大關注。在雅虎誕生之前,已經有AOL、Prodigy和CompuServe這三個門戶網站。

  門戶網站向互聯網用戶提供一切他們可能想知道的信息,所以在互聯網初期,門戶網站屬于頂級掠食者。成為一家門戶網站意味著雅虎甚至可能威脅到像微軟這樣的科技巨頭。2008年,微軟曾試圖以446億美元收購雅虎。

  有趣的是,門戶這個概念從未真正消亡過。而雅虎得到的教訓是:每一家互聯網巨頭最終會被自己在鼎盛時期的狂妄自大所壓垮。這些公司聲稱自己可以成為用戶與互聯網之間方方面面交互的起點,這種標籤讓它們淪為他人的果腹之物。

  以谷歌為例。谷歌1998年將其使命定義為“整理全球的信息”,此后就沒有改變過。在奪取了雅虎在臺式機上的主導地位后,谷歌的產品線激增,包括電子郵件、移動操作系統(tǒng)、生產力軟件以及幾十個小項目等等。

  谷歌的產品一度看上去像要無所不包,相當于雅虎、微軟和蘋果公司的總和。但在2010年,Facebook在用戶使用時間上超越了谷歌。大約一年后,谷歌首席執(zhí)行長佩奇(Larry Page)發(fā)表了其“有的放矢”備忘錄,宣布谷歌將放棄許多小型項目,專注于可行的業(yè)務。

  這份2011年的備忘錄是一個轉折點,當時谷歌吸取了雅虎的教訓。就像佩奇公開承認的那樣,被一家更靈活的競爭者顛覆并非不可避免,前提是這家公司能夠繼續(xù)從事必不可少的工作,并比其他人做的都好。

  不過,盡管佩奇的重組計劃邁出了良好的第一步,但谷歌尚未完全吸取雅虎的教訓。在佩奇發(fā)表其備忘錄六個多月后,谷歌啟動了Google+項目,該項目旨在與Facebook展開直接競爭,但最終未獲成功。

  以用戶投入時間而非收入計算,今天互聯網行業(yè)的“頂級掠食者”是Facebook。這家公司在堅持不懈地提升用戶參與度,即用戶數量以及他們在其產品上所花費的時間,這些努力取得了成功。Facebook現在儼然已成為互聯網行業(yè)的新主頁。用戶每天在Facebook產品上所花費的時間已達到50分鐘,但該公司希望進一步增加這一時間。甚至在Facebook收購即時通訊應用WhatsApp和Oculus VR的交易上,也無不體現了這家公司志在成為當代互聯網新門戶的雄心。WhatsApp認為即時通訊應成為新主頁,Oculus VR則認為虛擬現實是與互聯網互動的新模式。

  但是,這并不是說谷歌或者Facebook將成為下一個雅虎。谷歌創(chuàng)立時間僅比雅虎晚四年,市值已超過5,000億美元,去年收入達到736億美元。創(chuàng)立于2004年的Facebook銷售額和利潤也在迅速增長。全球大部分的互聯網廣告收入都掌握在這兩家公司手中。

  這兩家公司中的任何一家都無法永遠吸引用戶的注意力。從成功收購的Instagram,到未能如愿收購的Snapchat,Facebook與谷歌一樣在吸引用戶注意力方面面臨一個又一個具有破壞性的競爭對手。而未來還將會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