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模式下,農產品價格保險或許可以較好地避免逆選擇風險。

近日,“保險+期貨”合作模式全面鋪開的消息點燃了農險創(chuàng)新的一把火。盡管這種模式與傳統(tǒng)的農產品價格保險相比有很大的創(chuàng)新,保險公司的風險也得到了有效分散,但專家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尤其是針對周期性漲跌的價格保險應謹慎試點,避免出現(xiàn)巨災的現(xiàn)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認為,我國應重點研究發(fā)展產量保險和農作物收入保險。

創(chuàng)新:險企不只是中介商

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發(fā)展過程中,除了傳統(tǒng)的價格保險,目前“保險+期貨”的創(chuàng)新方式正在擴大范圍。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中介商,將農戶的保費用于購買看跌期權,如果出險,賠付款也將來自于期貨差價補償,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這一創(chuàng)新模式似乎是一筆穩(wěn)賺不賠的買賣。

在我國農險發(fā)展過程中,目標價格保險是一個很重要的分支。傳統(tǒng)的農產品價格保險在合同中約定了賠付價格線,若實際價格低于約定價格,保險公司就進行賠付。

“理論上,這一產品設計非常好,不僅可以減少農戶的后顧之憂,同時也能起到市場穩(wěn)定器的作用。但在實際操作中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即價格下跌時保險公司賠付很高,而在價格上漲時農戶選擇不買保險,導致保險公司的賠付率過高?!蹦侈r險公司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賠付率過高甚至面臨巨災風險,正是價格保險一直難以做大的痛點所在,保險公司需要找到分散風險的途徑。

從去年開始,陸續(xù)有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開展合作,開始了“保險+期貨”的創(chuàng)新合作。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承保農戶的價格風險,同時在期貨市場購買看跌期權合約,如果價格下跌,保險公司一方面賠付農戶的損失,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將得到期貨差價補償,因此,風險得以分散。

“在這種方式下,保險公司實質上做的是期貨中介業(yè)務。保險公司所進行的操作實際上是代理農戶購買該種農產品的期權產品,理論上說,自己并不承擔風險責任,無論價格漲跌,險企都可以穩(wěn)賺中介費?!庇蟹治鋈耸恐赋觥?/p>

不過,人保財險大連分公司綜合創(chuàng)新辦公室主任李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即使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同樣承擔著風險,因為期貨市場是否能完全對沖風險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而無論期貨對沖結果如何,如果出險,保險公司都要對農戶進行賠付,保險公司發(fā)揮了擔保的功能。

在他看來,在“保險+期貨”模式中,保險公司扮演的不只是中介角色,而且最重要的是,通過保險與期貨的融合進行金融創(chuàng)新,使得農戶的利益得到保障,緩解“看天吃飯”的問題。

據(jù)了解,目前,有12家期貨公司的“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獲批立項,包括9個玉米試點項目和3個大豆試點項目,主要覆蓋了遼寧、吉林、黑龍江及內蒙古等玉米大豆的主產區(qū)。人保財險、安華農險、陽光農險、國元保險、大地保險等7家保險公司參與了項目。不過,記者了解到,盡管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但部分保險公司對這種新模式也還在探索之中,并未大量展業(yè)。

降低逆選擇風險?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農產品價格保險應當細分,哪些價格變化是可保的,哪些是不可保的,必須分清楚,對目標價格保險更應謹慎推廣。

他指出,純粹的價格保險不完全具有可保性,難以大規(guī)模推廣,應謹慎試點。尤其是像玉米、小麥等農產品具有同質性、流通性強的特點,其價格變動也具有系統(tǒng)性,保險公司承保這些產品面臨很大的巨災風險。

記者了解到,在一些價格周期性很強的農產品領域,傳統(tǒng)的價格保險面臨較大的類似逆選擇的風險,即在價格下跌周期,農戶投保率很高,而在價格上漲周期,農戶不愿購買保險。對這一現(xiàn)象,本報5月19日進行了題為《肉價漲了養(yǎng)殖戶拒絕買保險安華農險生豬價格指數(shù)保險銷量減半》的報道。

在畜牧行業(yè),價格漲跌的周期性比較明顯。例如,在我國生豬價格周期大約是38個月到40個月。“這種價格風險是不可以承保的,因為一方面它有容易掌握的預期,承保這種風險難以防范投保一方的逆選擇,從而導致經營的失敗?!扁諊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