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什么意思?借貸主要就是指向人借用錢物或者是將錢物借給他人。其中為了確保個人權益,把錢貸放出去不致平白損失,債權人宜注意下列幾件事項:

(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jù)或書面契約: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jù),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

(二)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借據(jù)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3、借款的期限;4、利息的約定;5、違約金的約定;6、立據(jù)日期;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三)金錢交付應有憑證:金錢的借貸契約,必須有金錢的實際交付才會發(fā)生效力。

(四)尋求借款的保證:為了確保貸款的安全回收,最好能有可靠的擔保,一般借貸的擔保有以下三種方法:取得抵押權、取得質權和找連帶保證人。

說到借貸風險的話,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功課:

第一、一定要嚴格的審查市場準入機制,對一些民間借貸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核,對具備一定的資金、可以依法經(jīng)營的私人錢莊,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專為民間金融機構;另外一方面對于那些為了謀取高利貸的人一定要給予鮮明的打擊與取締,維護金融的良好秩序。

第二、民間貸款利率更加要透明化的管理,規(guī)范這種民間的借貸我們要充分的來考慮借貸的需求,還需要納入我們的有效管理方式,可以根據(jù)放貸人的資質等級要求來進行上下的浮動,利用一些市場競爭推動借貸規(guī)范發(fā)展。

第三、把借貸引入實體經(jīng)濟,民間有很多的資本,哪里需要那里去。

第四、民間借貸的資金的流動更加需要加強,還要實施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