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 1、借款人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及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家庭財產和收入證明; 3、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意向書、協(xié)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4、抵押物或資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資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保證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有所購(建、修)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有資金,并保證用于支付所購(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guī)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7、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大修的、應出具自有住房產權證明; 8、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9、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