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通知,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及首付比例,執(zhí)行期為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2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

2、單身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購買商品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由33萬元提高至4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購買商品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由43萬元提高至50萬元。

具體額度核定調整如下:

(1)單身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2)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3)正常月繳存額低于亳州市規(guī)定最低限額(市及市轄區(qū)288元,渦陽、蒙城、利辛276元)的,貸款額度核定時不計入夫妻月繳存總額。貸款額度的核定按近6個月正常繳存額(不含補繳)的平均數(shù)計算,且最后一個月的繳存額不低于平均數(shù)。

來源: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