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很多人

收到了這樣一條短信。

如果您收到了這條短信,請不要驚慌!這是稅務部門對還未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進行的提示提醒。

請您在6月30日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避免影響您的個人權益和信用。

一圖看懂!

個稅年度匯算誠信報、輕松辦↓

未按規(guī)定辦理會有什么后果?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