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住房公積金是為解決住房問題而設定的國家儲金,是用于購買、建造、修理住房時使用的,簡單說,就是為沒有住房的人解決居住問題而建立的基金。

住房裝修是更高層次的消費,不在公積金的使用范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