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買車。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職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里面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和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只能用于以上情況之一,因此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