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從2006年、2009年兩次調整后,達到最高不超過26萬元(夫妻兩人52萬元),之后未有再調整。

從2008年起,連續(xù)幾年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均達到100%以上,特別是2010年住房公積金歸集與使用(含購房、建房、公積金貸款)的比例達125%,即當年使用的資金額已超過當年歸集的資金額,以歷年綜合使用率計算已達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