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積金提取新規(guī)如下:

1、購買一手、二手房;

2、買公有住宅樓房;

3、辦按揭貸款;

4、一次性付款買房:職工一次性買房后可在半年內(nèi)憑購房合同等提取足額公積金;

5、無房戶支付房租;

6、職工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的;

7、退休后,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依據(jù)第2、3、4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