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異地公積金貸款。

在鄭州購房用公積金貸款必須在鄭州連續(xù)足額繳納(不能中斷)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接受異地公積金貸款。同時,購房人在鄭州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可貸不超過40萬元,以家庭為單位可貸不超過60萬元),除貸款金額外其余全是首付,不接受組合貸款。